一、公积金贷款结束后要办什么手续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额偿清之后,需按照以下步骤办理有关手续:
首先,贷款人可凭相关资料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受委托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及其他相关的抵押权益凭证;
其次,贷款人需带着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贷款结清证明以及抵押权益凭证等相关材料,到负责房地产管理事务的有关机关进行房屋解除抵押登记的手续;
最后,贷款人还应凭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权益凭证等相关资料,前往保险公司申请办理房屋保险费用的退款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吗
经由公积金进行房屋购置之后,即便您的单位住房账户内依旧保留着一定金额的公积金储蓄,也无法再行办理公积金的提现手续。
然而,倘若公积金在履行完全部贷款责任并仍有余裕存在时,则可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调整每月还款额度以适应新的需要。
其次,若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未曾动用公积金,且选择了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来支付房款,那么他仍然可以在完成首付款支付和签订《商品住宅销售协议》满1周年之后进行购房提取。
此时,只需要提供已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的购房协议以及购买房屋所支付的款项或相关收据,便可前往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度应还款项(提取的额度为过去1年内的还款金额,且不得超过其公积金账户内剩余的资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在成功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请务必亲自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受托代理银行处获取相关的结清证明以及抵押权益凭证。随后,您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已经获得的结清证明以及抵押凭证,前往当地房管局办理房屋解除抵押手续。最后,您需要凭借着已完成的结清证明和抵押凭证等相关材料,前往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退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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