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没到期不想租了能退押金和租金吗
在租赁房屋尚未到期限的情况下,如有不再续租之意愿产生,押金及租金可随之予以退还。然承租人需返还尚未使用完毕的租金,对于已经实际生活中居住并使用过的那部分,则无需作出退还的处理。若欲提前终止合同,且承租方存在导致该结果的责任,出租人情愿扣除部分房租或押金以作为补偿违约行为的代价。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租房没到期怎么办
租赁协议尚未届满期间,双方应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条款。若有需求提前终止合同,可由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进行友好商议并达成共识从而解除合同。
同时,亦可在租赁协议中预先规定相应的合同解除条款或是满足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条件之后,通过书面等方式向对方法定代表人发送退租通知书,待该通知书送达到相对方并经其确认同意之日视为租房合同正式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租赁期间,如果承租方做出不再续租的决策,那么所交的押金以及未到期部分的租金都应该被退还给他们。然而,对于已经消费的租金部分,则无需予以退还。倘若承租方试图提前结束租赁协议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出租方有权从其应得的房租或者押金中扣除一定比例作为违约金。在此种情形之下,双方均需严格遵守租赁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以确保处理过程公正、合法。出租方应当在合同终止之后的合理期限之内将押金及剩余租金如数归还给承租方,而承租方也需要尽快将房屋归还并保证其原始状态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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