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办理举报案件时限规定是什么
举报案件的立案调查时效有如下几类规定:纪律委员会对涉嫌违法犯罪分子的调查时间因特定情况而异,通常而言为期三个月,必要时亦可适当延长至上一个自然月;若涉及到刑事案件,其立案后的侦查期限定为两个月,但如案件情节较为复杂,有权提出申请予以延长至多一个月之久;
此外还有其他相关法律条款中所规定的时效标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为满足检察院批准取保候审的条件,需满足以下三个关键要素:
首先,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并处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犯罪嫌疑人也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及以上程度的刑事处罚,但在执行这一刑法的过程中,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环境造成明显的危害性;
最后,如果在法律规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乃至二审审理周期内无法顺利完成案件处理,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将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险性因素。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关于举报案的立案审查和调查时效方面的规定如下:纪检部门对涉嫌触犯法规及法律的人进行调查,通常情况下需在三个月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或必要性,可适当延长至四个月以内;而对于刑事犯罪行为,一旦立案之后,其调查的时间限制则为两个月。但若涉及到较为复杂的案件,公安机关有权以书面形式申请延长一个月的侦查期限。除此之外,其他有关时效性的具体标准均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款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