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可以异地使用吗
须注意,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无法异地使用的。对于已经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工作人员来说,当他们有意购置、修建、改造或扩建自有住房时,可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在收到此类申请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15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核,并做出是否批准贷款的决定,同时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若审批通过,则由受委托银行负责具体的贷款手续办理事宜。需要强调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所涉及到的风险,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公积金可以买车用吗
公积金并不适宜用来办理购车贷款,但是您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以用作购车资金。公积金,通常被称为住房公积金,其主要用途在于购买、重新装修或建设您个人的住房,或者用于偿还购房贷款和支付房租费用。一般来说,公积金并不能在其他方面进行动用。因此,如果您有意通过公积金来购买汽车,这种做法是无法实现的。并且,目前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较为严谨,若确有购车需求,建议您选择其他更为合适的方法。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住房公积金仅限在各地本地范围内使用。在职工购买房屋或进行房屋翻建时,均可以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该中心将在收到贷款申请后的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批,并发送审批结果通知书予申请人。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将会由指定的金融机构代为执行具体的贷款手续。在整个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风险都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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