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没有预留空调外机位置合法吗
关于房地产开发商未预先为房屋预留空调安装位置,同时禁止将室外机安装在外墙上的问题,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空调室外机随意安装的情况。若超出特定的程度界限,将会被视为违章建筑。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空调室外机进行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在选址上,要求其高度不得低于地面2.5米,并确保不会妨碍他人正常通行;
此外,在某些特定区域,如小区住宅内供居民通行的楼梯、走廊及出入口等地,则严禁安装室外机。对于居住在小区中的居民而言,由于邻居之间距离较近,室外机不应直接安装在邻居的窗户上方,应尽可能远离邻居的居所。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合同能否进行房屋销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销售活动。开发商需确保其所持有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合法且有效力的,若开发商在预售过程中未能出示该证件,则此类行为将被视为违法,在此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将被判定为无效。
然而,如果开发商能够在提出诉讼之前成功取得合法且有效力的预售许可证,则该商品房预售合同可被视为有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针对房产开发商未能预先设计和预留空调装置的装配空间,并且明确拒绝在外墙实施此类工程的情况,其是否属于违反法律规范主要依赖于实际状况的判断。若此行为超越相应限度,即有可能被认定为违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户外制冷设备所处高度应当高于或等于2.5米,同时需避免对周围行人、车辆通行造成阻碍。此外,在某些特定的居住区环境中,是严格禁止进行此类安装的。对于邻里之间相距较近的房屋来说,民用空调器的室外机组不宜直接安放在紧邻的邻居窗户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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