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的话一岁半的男孩会判给谁
在通常情况下,若夫妻双方选择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离婚问题并涉及到婴儿抚养权归属的判决时,一岁半的孩子通常会被判归母亲抚养。
然而,在此过程中,如果母亲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话,那么孩子的抚养权也可能会判归父亲所有:
(1)如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孩子无法与母亲共同生活;
(2)在具备抚养能力的前提下,却未能尽到抚养义务,而此时父亲提出希望孩子跟随自己生活的请求;
(3)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孩子确实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二、离婚的话一个孩子判给谁
倘若发生婚姻破裂之情况,尚处于哺乳期间或不足两岁的孩童往往被判决交由其母亲抚育;而当面临年满两岁至不满八岁的子女抚养问题时,若经法庭裁定,父亲经济状况更为优越,且对于孩子的成长环境而言更为有利,则可依法将抚养权交予父亲监管;
至于已满八岁的儿童,法律应充分尊重该子女儿女的真实意愿,将抚养权赋予与其更愿意共同生活的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在提出诉讼形式结束婚姻时,不满两周岁的婴儿应优先考虑由其母亲直接监护抚养。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若母亲存在以下任何症状或状况,父亲有权向法院申请直接将孩子交给自己养育:首先,倘若母亲患有持久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严重影响生理健康的其它重疾,那么孩子将会因为与母亲共同生活的危险性过高而不能与其一同生活;其次,如果母亲虽然具有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但是却缺乏尽到抚养责任的意识或条件,这种情况下,父亲如果坚持让孩子跟随他自己生活,法院也是应当予以批准的;最后,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之外,还有其他的一些理由可能导致孩子确实不适合继续与其母亲生活,在这样的情况下,父亲也可以提出同样的请求,以期法院能够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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