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
根据当前的公积金提取规定,您完全有资格在异地进行购房行为。只要您满足特定要求,就可以利用自己与配偶的公积金对本市以外已经取得所有权的自住房屋进行提取。这其中,所谓“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那些具有购置房屋所在地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的人士。对于本城居民购买外地房屋的情况,若为全额购房者,只需提供包括本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明、公积金卡、购房合同、房产证以及全额付款凭证和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等相关文件即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二、深圳公积金可以用到别的城市吗?
虽然深圳公积金具备了在异地使用的功能,但实际上依旧受到城市及现实条件的诸多限制,可供使用的名额极其有限。依照我国现行的有关法规,公积金常常由雇主与员工共同承担,并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责统一管理。因此,在深圳缴纳的公积金主要适用于在深圳购买房产或偿还相关住房贷款等方面。鉴于您目前已经离开深圳前往其他城市从事工作或生活,因此通常情况之下,是无法直接在该城市利用您的深圳公积金的便利。值得注意的是,各个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相对独立,各公积金账户也都隶属于各自所处的地域。然而,某些地区还是容许异地进行公积金账号余额的迁移,相关操作过程及其所需的条件或许会由于区域政策的差异而有所异同。若您希望更为细致地了解关于如何处理公积金账户在跨地域使用时出现的相关问题,我们恳请您亲自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便获得最准确的政策解读以及操作指引。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根据相关规定,您衷心希望购置的物业位于异地且有充分理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只需符合资格要求即可实现上述愿望。这些条件通常要求你拥有购房所在地区的户籍或者具备相应的工作证明等。对于全额购房的本地居民而言,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件、公积金卡片、购房合同、房产证、付款凭证以及户籍或工作证明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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