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法人因特殊原因需从公司处借款时,公司不应直接或借助子公司之手向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发放贷款。
然而,假设法定代表人并不属于公司所任的董事、监事或者高层管理人员范畴之内,他们便有权向公司提出借款申请。
另外,如果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的股东,那么他向公司借款的这一行为是否会被视为抽逃出资,就需要进行综合评估了。如果法定代表人为了逃避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采用借款的形式将自己的全部出资悉数收回,那么这种行为将会被认定为抽逃出资,并因此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反之,如果法定代表人和公司之间确实存在真实且合法的借贷关系,那么这样的借贷行为理应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法定代表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作为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领导核心和主体资格,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各种情境下所面临的法律责任各异而繁杂。举例来说,倘若在以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拓展或事务处理过程中,其个人签章便可能引发公司必须对相应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若公司因破产而须个人承担相应责任,那么法定代表人就需要为未来创办新的企业设定一系列限制条件;倘若公司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法定代表人的人身自由甚至可能遭到限制,例如拒绝执行法院裁定命令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被依法拘留;更为严重的话,当法人犯罪发生时,法定代表人将会遭受刑事制裁等一系列法律后果。
其次,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如未能发现自身设立方面存在的问题(比如投资存在瑕疵),其可能面临的经济损失应由公司自身承担,这并非股东或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的义务。然而,如果政府所有的公司出现重大过失,甚至已到了刑法应当严惩或者采取行政措施加以惩罚的程度,此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便不能被忽视。
此外,对于以个人资产单独成立的法人组织,只要能够清晰划定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限,那么法定代表人也无需为公司的非法人债务负担民事责任。试想,以有限公司形式注册运作的法人机构,在债务压力之下,只能依靠公司全部财产来承受,而不会要求股东私人予以履行,除非在公司成立之初投资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则另当别论。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当企业法人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公司进行借贷行为的时候,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条例,不对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层等高管人员发放贷款。然而,倘若该法人并不在上述范围之内,则仍然拥有申请贷款的权利。但如果他/她同时还是公司的股东之一,那么这笔借款是否被视为抽逃出资就需要经过严谨的评估了。如果发现有逃避法规约束的情况,那么全额收回出资就可以被认定为抽逃出资,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是,如果这笔借款确实存在真实且合法的借贷关系,那么它将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