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没到期想退租怎么办
在居住空间还未到期而决定退出租赁期的情况下,存在以下几种可能性:
第一种情况是,若合同内明确规定了租赁期限,并且对于提前终止租赁事宜并未做出任何特殊规定时,承租方提前解约则构成了违约,需为此付出相应的违约代价。
第二种情况是,当承租方违反合同条款,提前终止租赁时,出租方有权根据约定条件扣除部分或者全部押金,然而,出租方却无权扣留承租方预先支付的租金。
第三种情况是,承租方如欲提前终止租赁,首先应与出租方达成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共识,随后再与出租方商定具体的检查出租房屋的日期。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子没到期偷偷搬走了
依照我囯现行法规,租赁期限未满而提前离场视为违反合约。在这方面,如果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协议条款履行义务或其履行行为与双方约定相悖,那么都被视为违约行为。
然而,若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期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可以给予部分或全部的减轻或免除责任处理,但须遵守法律另有的特殊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租赁关系尚未期满之时选择提前终止租约,可能会遇到以下几种情况:首先,租赁协议中明确地规定了租期且并未设定关于提前解除合同的相关条款,在此种情形下,承租人若提前终止租约将会被视为违反合同约定,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其次,假如承租人未能履行其义务,提前终止租约,那么出租方将依据合同约定,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作为补偿,但是却无权扣留已经支付给出租方的租金;最后,承租人应当与出租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退租方案,同时还需要共同确定对房屋进行检查的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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