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招待费是按60%和5‰的数抵扣吗
根据法规明确规定,企业所产生的与生产经济活动息息相关的业务招待费用,在额度上,需按实际发生金额的60%进行扣除,然而,其最高扣除比例不能超越公司当年销售(或营利性业务)总收益的5‰这个限定额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二、业务招待费怎么扣除
关于业务招待费用在税收之前的扣除标准: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业务招待费用支出,其实际发生额可以按比例进行扣除,具体为60%。
然而,这一扣除比例的上限不能超过该年度内企业销售(营业)收入的5%。通常而言,企业的业务招待费用主要由以下两个方面构成:一是日常性的业务招待费用,例如餐饮、住宿、交通等方面的开支;二是针对重要客户的业务招待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各大企业在正常经营范围内进行生产经济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业务招待费用负担,其可抵扣的额度受到了严格且明确的制约。具体来说,这类费用在税前扣除的限额不可高于实际支出成本的60%,并且,这一规定的截止范围即为公司在该会计年度内实现的销售收入(或者是盈利性质的业务收入)总额的5‰。换言之,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计算最终利润时,必须严格遵循上述规定,对业务招待费用进行合理且合法的扣除处理,从而保证财务数据的规范性以及精确度。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