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续工作10年以上离职有赔偿吗
劳动者在从事相关工作十年之后自主决定离职的情况下,一般是不会享受到任何形式的赔偿福利。但是,如果所在用人单位出现了以下列举的几种情形,导致劳动者被迫通过个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的话,那么该用人单位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首先,用人单位未能及时且足额地支付给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其次,用人单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从而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再次,用人单位并未按照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为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或劳动条件;最后,除上述三种情况之外,如果用人单位还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也可能会被认定为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连续工作满十年不续签
当劳动者持续为同一雇主服务长达十年之久且劳动合同届期后,雇主选择不再续订,此时这无疑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劳动者的连续工作年限达到十年以上,其本人有权请求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若公司明确拒绝与其续约,劳动者可依程序向当地劳动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样,对于合同期满而未予续签的情况,雇主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额度依照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每满一年计付一个月工资的原则计算得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在企业供职期满十年之后主动提出辞职的情形下,原则上并无经济补偿请求权。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例如未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薪资、擅自制订违反劳动法规的规章制度、未履行劳动契约中所约定的劳动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出现其他形式的不当违法违规行为,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依据法定程序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且依法享有获取经济补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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