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吸烟能拒赔吗
阁下以往是否涉烟草消费历史,将对投保事项和保险公司理赔流程产生何种影响?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根据你在各个保险产品中的指定种类分别进行分析。以重疾险产品为例,如果您在购置此类保险产品时,未向保险公司详细揭示自身曾涉烟草消费历史的事实,且被保险人所罹患的疾病与烟草消费存在密切关联性,同时,您所购买的重疾险产品尚未满两年期限,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您与保险公司之间可能会出现一些争议或纠纷。然而,若该重疾险产品的保险合同已经正式生效并超过两年时间,那么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您仍然有权获得相应的理赔服务。最后,如果您在投保之初便已向保险公司如实披露自身涉及烟草消费历史的情况,那么在满足其他理赔条件的情况下,您同样有权获得相应的理赔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二、保险公司代为追偿能追回来吗
保险公司实施代为求偿策略能否顺利达成并非必然之事。代为求偿乃是指当第三方应当承担补偿义务时,保险公司先期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同时依法享有受害者提出赔偿请求之权利,继而向责任方进行追偿的过程。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之权益源于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若追偿所得款项超出补偿额度,则超出部分将归属被保险人所有。然则,法律规范仅仅规定承担支付保险理赔金的主体具有代位求偿的权利,却并未强制规定责任方必须支付相关赔偿款项。因此,尽管保险公司所付之赔偿款可能无法全额收回,但这并不标志着代位求偿必定无法成功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烟草消费史对保险保障与理赔所产生的影响,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若在投保过程中未能向保险公司如实披露相关信息,那么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若被保险人所患疾病与烟草存在关联性,且保险合同生效时间不足两年,则有可能引发保险纠纷。然而,倘若保险合同已经生效满两年,并且被保险人符合理赔条件,那么仍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理赔金。在此情况下,只要投保人在投保时能够做到诚实守信、如实陈述,就始终享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理赔的权利,只需满足相应的理赔条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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