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收划拨土地最新价格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7-26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国家征用农民土地需依法进行,补偿标准根据不同类型土地:耕地(旱田5.3万/亩,水田9万/亩)、菜田15万/亩,基本农田补偿(旱田5.8万/亩,水田9.9万/亩,菜田15.6万/亩);林地征收每亩补偿13.8万元。
国家征收划拨土地最新价格是多少

一、国家征收划拨土地最新价格是多少

关于国家在征收土地方面的参考价值,若农民的土地遭到合法的征用,相关的征地补偿应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具体来说,被征收的耕地、旱田将获每亩5.3万元的补偿;水田则为每亩9万元;而菜田的补偿标准更高,达到每亩15万元。对于基本农田的征收,其补偿金额也有相应规定,旱田每亩可获得5.8万元的补偿,水田每亩则为9.9万元,菜田每亩更是高达15.6万元。此外,对于林地的征收,每亩的补偿金额为13.8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国家征收农民老祖房是否可以给予土地补偿?

关于继承后所拥有的宅基地遭遇征收的情形,相关赔偿方案应根据其原本使用目的进行测算。具体说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费用补贴:

首先是土地补偿金,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前端差不多三年之中的平均生产总值进行计算,浮动区间在六到十倍之间;

其次是安置费用,同样是根据相同标准算出,浮动区间在四到六倍之间;

最后,两项费用相加之后,总和不可超越土地被依法征收之前三年中、每年平均生产总值的最高额度,也就是不得超过该数额的三十倍。至于青苗补偿款及其他地面附属物的补偿费用,则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的具体规定来予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国家在进行农业用地的征用时,必须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其中,补偿金额的确定会因被征用土地的具体类别而有所差异:对于耕地(包括旱田和水田),其补偿标准为每亩5.3万元至9万元不等;而对于菜田,则可获得每亩高达15万元的补偿款。至于基本农田的补偿标准,旱田每亩为5.8万元,水田每亩为9.9万元,菜田更是可以达到每亩15.6万元之高。此外,对于林地的征收,每亩也将得到13.8万元的补偿金。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9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国家征收划拨土地最新价格是多少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0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1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2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4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7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7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4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4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8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3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0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1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4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5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3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财产权,有相应的权益价格。其价格内涵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利息、利润和产生的土地增值。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其构成应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等。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给予补偿。确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可以委托具备土地估价资格的机构评估,然后经集体决策后综合确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划拨土地的市场评估价格与同地区出让土地价格差别大吗
[律师回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将划拨的土地出让的,是需要对土地的价值进行评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评估。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拟出让地块的情况,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规定,对拟出让地块的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经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集体决策,合理确定协议出让底价。
协议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
协议出让底价确定后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5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如何计算价格
划拨土地出让金计算基于成交价或基准地价,若成交价低于标准,按基准40%计;转让时亦同。受让方如对金额有异议,可委托评估,以评估值40%为准。购让金成本价不超过总土地价格60%。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地价评估、拟定出让方案、审批、发放通知书、公开交易和签署合同,最后办理出让手续。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款是多少
划分土地使用权价款一般根据划分土地开发时所投入的成本和土地使用权的平均获得来进行核实。一些得到划分土地的相关人员可能要缴纳规定的补偿费和管理费用,同时也有国家无偿划分土地的情况。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划拨,土地征收需要办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办理划拨手续基本条件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都可以办理。先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由市政府批准后,才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提供的材料有用地申请、省政府批次批复文件、批次勘测定界图或存量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市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证书(须年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预审意见、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还有规划许可证、拨地定桩图、规划设计条件、立项文件、环评,属于违法占地的附违法用地检查、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款收据,以及实地踏勘审核表、征地补偿到位证明、勘测定界图(绘图员、地籍审核人员签字)、平面布置图。 三、审查 受理材料后,先进行初审,材料齐全无误后提交局会审会研究,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常务会通过后行文报市政府审批。 四、缴费 如果占用新增建设用地,需缴纳划拨土地成本(征地补偿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养老保险),单独选址的项目,划拨土地成本中不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然后还需缴纳土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如果占用存量建设用地,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五、划拨决定 税费缴纳齐全后,提供规划、立项、环评材料并签订《划拨决定书》,就办好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国有土地划拨价款包括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过程中是不产生任何价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划拨本身就是把土地使用权无偿的交给土地使用者,除此之外,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话,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也不受限制。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补偿标准是按照每个地方的标准来进行的。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便的规定予以出让。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从历史角度上看,行政划拨是指土地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调拨使用,具体包括两个方面:
①土地使用者如果需要土地,不是通过购买或租赁的方式获得,而是按照一定的建设用地程序,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无偿拨给。
②国家因经济、文化、国防建设或者兴办社会公共事业,如果需要使用原土地使用者正在使用的土地,也不是通过购买或租赁的方式取得,而是运用行政手段无偿调用。
随着土地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属性认识的不断深化,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财产权的属性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认同,其权益逐步明确。1986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强调拨给与收回的无偿性,1990年实施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规划的需求,可以无偿收回”,“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1994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现行《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从以上法律法规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从强调无偿取得到承认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可能无偿或发生相应成本,从强调无偿收回,到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其间的变化表明,划拨土地使用权逐步被作为一项财产权来看待。
2001年2月13日,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规定:“企业改制时,可依据划拨土地的平均取得和开发成本,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作为原土地使用者的权益计入企业资产。”这一规范文件首次明确了企业的国有划拨土地权益,明确承认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财产权。
因此,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且补偿前必须进行价值评估。按照2002年7月1日颁布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的规定, “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和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在具体的评估作业中,应当利用各种适合的估价方法如市场法,收益法等根据宗地的条件评估其正常情况下的最佳用途及最高出让年限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然后扣除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得出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以此做为收取土地收益金和进行适当补偿的依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国有划拨土地的价款是多少
国有划拨土地的价款一般根据划分土地开发时所投入的成本和土地使用权的平均获得来进行核实。一些得到划分土地的相关人员可能要缴纳规定的补偿费和管理费用,同时也有国家无偿划分土地的情况。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划拨土地要交哪些费用划拨土地需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划拨土地需要交的费用有哪些 划拨土地的转让需要缴纳费用:土地出让金,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工本费,印花税等税费。土地出让金,依据住房性质缴纳不同的数额: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住宅片区当年基准地价×1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土地使用权面积。 住宅用地出让金=住宅区片当年基准地价×4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 商服用地土地出让金=商业路线段当年基准地价×40%×容积率修正系数×临街深度修正系数×商服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行业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 其他费用: 1,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为每宗地收取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2,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工本费:精装每证20元,简装每证5元。 3,印花税5元。 划拨土地的法律规定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这一规定是迄今为止在立法层面上对土地使用权划拨这一概念所作的最权威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国家征收划拨土地最新价格是多少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