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了保险到时不赔保费退吗
若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时予以拒绝,那么被保险人便拥有法定权利要求其退还相应的保费。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保险法》之规定,保险公司负有为被保险人提供真实且全面的保险信息的法律责任。倘若保险公司未能尽到此项义务,则被保险人可在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依法行使解除权,并请求全额退还已支付的保险费用。除此之外,在保险合同尚未届满期间,若保险公司无合理原因而拒绝履行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同样可行使解除权,并要求保险公司返还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一条:“被保险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返还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的保险费,并扣除已经发生的保险费用和合理的管理费用。
二、买了保险撞了人自己要赔钱吗
当驾驶车辆不幸碰撞他人时,若涉及之赔偿金额已被投保,并且该金额处于所投保保险责任范畴之内,那么驾驶者便无需为赔偿事宜负责;
然而,若赔偿金额超过保险责任限额,则需侵权方依据应负的责任比例来支付赔偿。
首先,交强险将根据其责任限额范围履行赔偿义务,若仍存在不足的部分,则由商业险进行补充赔偿,若两者皆无法满足赔偿需求,则由此情况产生的赔偿责任应由侵权者自行承担。在此过程中,应认真阅读相关的保险合同条款,了解其中规定的免责条件以及免赔额度等内容,从而更好地理解赔偿原则与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若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投保人有权请求保险公司退还已支付的全部保费。该法律明确了保险公司有向投保方披露真实、完整信息的义务,倘若保险公司未能尽到这一职责,那么在保单签署之后的30个自然日内,投保人均有权选择解除合约关系并获得全部保费的退还。同样地,如果在保险期限内,保险公司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而拒绝承担其应负的责任,投保人亦可以选择解除合约关系并追讨当期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