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安排一周只上两天班违法吗
每位员工每周仅有两天的工作时间,这种做法显然并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无薪的轮休更非劳工法所认可的标准原则,这仅仅只是部分企业为了应对当前生产运营压力减轻而采取的一种经济性调整策略,轮休的本意实质上即是解雇。然而,若公司特意安排职员在假期中无任何薪酬回报,则无疑构成了违法行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公司安排工作不合理,公司可以辞退吗
关于员工在遭到不服从指挥、调配之举的情况下,企业是否有权解雇的问题。原则上讲,对于此类因员工未能顺从上级指令而遭公司以其无法胜任该职务为由实施的开除行动,企业应当有义务将员工恢复至原先任职的岗位,或者向该员工提供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赔偿金。换句话说,即便是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并未事先设定明确的职位,但在实际执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所处位置亦非固定的情况下,企业仍拥有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众所周知,目前许多员工每周的法定工作时间只有短短的两天,这种情况显然与现行的相关法规存在显着差异,同时,没有薪酬的轮班休息亦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所设定的保护标准。实际上,这种轮班休息的方式实质上相当于一种变相的裁员策略。然而,如果有任何企业试图在员工的假期期间要求他们进行无偿工作,那么毫无疑问,这样的做法将被视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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