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没写夜班可以不上么
依照公司的规定,若要求员工进行夜间轮值任务,而员工对此表示反对的话,他们有权利拒绝调整现有的劳动合同,同时向公司阐述自己的理由。如果劳动合同中已预先作出你需进行夜间执勤的约定,则员工理应遵循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应的夜间值班职责,或是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若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员工需要进行夜间值班的条款,那么员工通常情况下无权拒绝执行该项任务。然而,如果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夜间值班的具体事宜,员工便可直接拒绝执行夜间值班任务。另外,如果员工在白天已经完成了全日制的工作,而公司却再次安排其进行夜间值班,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加班行为,员工有权拒绝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合同没写签订日期生效吗
关于合同签署日期是否为合约之必备要素,其实并无强制规定,故如未有明确标识,亦不会影响其效力。只要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便可视为合法有效:
首先,签订合约之际,参与各方均需具备合理的法律行为能力;
其次,各参与方在达成合意过程中必须要做到意思表示真实且清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欺骗、威胁等不当情形;
最后,合同的各项约定不得违反我国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也要确保其内容不会触犯社会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原则。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根据本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如果有员工对夜间轮班表示强烈的不满和反对意见,他们将享有权利拒绝接受调整其现行的劳动合同条款,并且必须详细阐述他们所持有的具体理由。在劳动合同中已经明确要求员工履行夜间值班义务的情况下,员工应责无旁贷地履行该项职责;反之,如劳动合同并未对此作以明确规定,那么员工就拥有拒绝履行的合法权益。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劳动合同法通常会予以支持那些已经存在于合同中的夜间值班条款的执行,但是对于那些尚未明确规定的条款,我们也应给予充分考虑。倘若员工在白天已经完成了满负荷的工作任务之后,夜间值班仍被视为额外的加班工作,那么他们有权拒绝接受这样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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