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携带以下准备齐全的材料前往所在的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工商大厅进行公司变更事宜!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对应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要求,需要进行公司变更事项申请报批的情况下,需提供相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4.关于修改企业章程的议案、决定(当变更事项涉及到企业章程的修改时,需提交通知该文件;若股东变更登记则无需提交,而如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则以规定为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请提交拥有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请提交由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需提交所有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便可。
5.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或是企业章程修正案。
6.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件。若涉及到经营范围的变动,若贵司申请注册的经营范围中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所规定在注册之前必须经过批准的项目,应提供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若审批机关已单独批准了分公司许可经营项目,那么贵司便可以凭借此批准文件和证件来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且为了明确界定,应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之后附加“(仅限于分支机构经营)”的字样。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申请注册、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二、营业执照注销后还可以收款结算吗
针对您提及的问题,我有以下几点建议:首先,若营业执照尚未成功注销,我们可以考虑通过重新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方法便利地接收款项。其次,如果财务印鉴尚在手中,您可将收到的票据在背面进行背书处理后再转移给另一家企业,请他们直接向当事人支付现金。如同你所了解得那样,注销营业执照代表着企业主动终止了经营活动,也象征着公司经营运作的正式停滞。
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着此举,对应的银行账户可能会受到冻结或者关闭,这就使得资金的收取和支付变得困难起来。为了能够继续从事收款以及结算业务,或许您需要探索新的途径,例如与相关方面重新定立付款协议,同时借助个人账号来进行资金的结算工作。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在实施这些具体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强烈推荐您咨询有关专业机构或者律师,以便获得详尽的指导意见及专业建议。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解答仅供参考之用,具体的操作方式仍需视乎您的实际状况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而作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为了实现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经营范围的变更,您所需准备和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必须携带并向您所在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申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1)完整填写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由有效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应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与您变更经营范围有关的所有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的复印件;4)经过合法修改过的企业章程的议案、决定等相关规定文件;5)修订完成的公司章程或你方修正案的原件;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7)运营阶段的营业执照副本。只有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充分审查且批准了您的申请之后,才能够获得增加相应经营范围的许可。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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