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欠工资责任在谁
2.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另一个重要的处理渠道,它主要负责处理各公司内部发生的劳动争议;
3.依法设立于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也可以担当起处理此类纠纷的职责;
4.除了以上三种类型的组织之外,一些地方政府还在乡镇和街道设立了专门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专门解决辖区内的薪酬纠纷问题;
5.若仍然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他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裁决;
6.如仍未达到满意结果,还可通过司法途径寻求帮助,诉诸法院,寻求公正判决。支付员工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每月按时发放至劳动者本人手中,严禁克扣或无理由地拖延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拖欠工资需要提供什么
如遇单位拖欠员工薪资,为维护自身权益,申请人宜收集并出示如下相关证据以支持其申请仲裁或诉讼:
一、首先,能明确显示雇佣关系存在之证据:这样的证据通常具备劳动合同之效力。若用人单位未能与就业者确立书面劳动协议,在判断双方是否存有劳动关系之时,则可参考下述各类凭证:包括:
(1)支付款项凭证或详实的财务清单(即员工薪资发放花名册),以及为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之相应记录;
(2)由用人单位向员工签发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足以证明当事人身份的证件;
(3)由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及“报名表”等用以记录招聘事宜的文件;
(4)考勤记录;
(5)及其他在同一单位内从业人员的证言陈述等人证物证。其中,对于(1)、(3)、(4)款所涉及之相关凭证,应由用人单方面承担举证责任。
二、其次,关于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情况的证据。
(1)如员工薪水直接经由银行卡发放,申请人需从银行获取其所有发放薪资的详细信息。倘若薪资以现金方式发放,则用人单位必须就曾发放工资之事实进行举证,否则将承受相应不利后果;
(2)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方式发放的工资,申请人亦须打印出具钱款转账记录;
(3)如薪水采用现金发放形式,用人单位则必须出示确已发放工资的证据,否则需承担相应不利法律风险;
(4)与管理者间的电话及短信交流记录同样具证明力,如条件允许,建议对谈话过程进行录音取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关于欠薪责任的归属问题,中国劳动行政部门责无旁贷地提供法律引导及调节工作;针对企业内部的劳资纷争,企业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则具有明确权限;与此同时,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亦有权介入其中进行协调;另外,乡镇街道层面亦设有特定的组织机构,专门负责解决各类薪酬纠纷事宜;如若以上途径均未能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规定以货币形式每月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克扣或拖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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