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拘留三天可以不去吗
在面临行政拘留时,您需要明白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行动,无法避免或忽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明确要求,若您对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持有异议并想要提起行政复议或进行行政诉讼,那么您完全有权向相关公安机关提交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书面申请。在此过程中,请务必注意不可忽视公安机关对此事项的处理意见。公安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来评估是否同意您的申请。如果他们认为您暂时停止接受行政拘留并不构成社会危害,那么申请就可能得到批准。在这种情况下,您或者您的家属可以提出此类申请;
此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八条相关规定的担保人也可提出此申请。当然,您还可以选择以每天200元的标准缴纳保证金的方式,以此保证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得以暂时搁置。
然而,我们要提醒您,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您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能违反社会秩序和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二、治安拘留十天有案底吗
针对题述的情况,若当事人受到十天的行政拘留惩罚,那么其将会存留案底的记录。案底通常是对个人在过去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真实纪录。然而,对于行政拘留这种情况,虽然并不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明显的案底痕迹,但是其相关的资料仍然会被长期妥善保留。
对于行政拘留这样的情况,即使只是被拘留了短短的一天,其作为被拘留者的材料,亦将连同针对该行政案件的其它所有材料共同进行归档和保存,不允许任何人员进行擅自变卖。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行政拘留这一行为,仅仅是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而并非刑事方面的处罚(因此也就没有案底的存在),理论上讲,对行为人日后的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等各个方面都并不会产生直接的不良影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在面临可能采取的行政拘留措施时,务必明确此乃法律所赋予的强制手段,无可逃避。如果你对于该项处罚持有疑虑并且期望进行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拘留请求的书面申请。然而,请务必尊重公安部门的决定,他们将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适当评估,以确定是否批准你的请求。你本人或者你的亲属,以及符合条件的保证人皆有权提出申请,或者选择支付每天200元的保证金。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严格遵守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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