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员工说走就走工资会被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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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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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离职时,单位应依法支付薪资。但如单位能证明员工离职带来损失,可要求适当赔偿。如遇单位拖欠工资,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要求支付拖欠薪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及双倍工资等。
没签合同员工说走就走工资会被怎么处理

一、没签合同员工说走就走工资会被怎么处理

1.若用人单位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决定离去,用人单位须依法给予薪资待遇。

2.但如用人单位能提供确凿证据,表明因员工离职带来了损失,那么,他们有权向员工提出适当赔偿要求。

3.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未及时结算工资的情况,请别担心,您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要求补贴拖欠的薪资、押金、经济补偿金以及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没签合同有试用期

在未签署劳动合同时,试用期的确立与否实际上取决于具体的情境和情况,以下是我们对于相关问题的深入剖析和详细解读:

首先,在大多数情况下,即使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实践中仍然存在试用期设定的可能性。这主要因为用人单位有时可能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与劳动者达成正式的劳动合同协议,即便如此,这并不妨碍双方在此背景下对试用期进行有效约定;

其次,需要明确的是,试用期的约定并非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享有自主决定是否设立试用期的权利,不受法律约束;

再者,如果劳动合同仅仅提及了试用期,那么这样的试用期其实是无法被确认为合法的。在此情形下,该部分时间应当视为整个劳动合同期的组成部分,不得单独作为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由此可见,试用期约定并不是法定义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故试用期也应当书面约定,口头约定无效。用人单位口头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书面合同中不包含试用期条款,用人单位待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满再决定是否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些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在未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仍应该依照法律规定,在员工离职之际正常发放其薪酬。然而,如果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员工离职给公司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那么他们有权向该员工提出合理的赔偿请求。倘若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地支付员工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欠薪资、押金以及经济补偿金,甚至是双倍工资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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