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0天没有放人还能取保吗
刑事案件中,若拘留超过30天仍未被批准逮捕,通常会采取相应措施如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检察院有7个工作日的时间来决定是否批准警察提出的逮捕申请,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安部门相关结果。如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需立即释放当事人,同时向检察院报告执行情况。
此外,对于因案件需要而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他们也有权享受此类保护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30天没提审取保候审了就没事了吗
根据我邦法律体系,取保候审乃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程序,其实际执行期限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然而,若被告在30日内未获指控方传唤受审,这并不意味着被告已脱离危局。在整个取保候审期内,被告人仍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例如禁止擅自离境、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行踪等等。
至于具体情况是否安然无恙,则需要看案件的推进状况以及侦查机关的决策结果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众多涉及到刑事领域的案件中,若相关人员的拘留期限已经超出了法定的30天范围并且尚未得到由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结果,此时他们通常会面临两种处理选择,如取保候审或是无罪释放。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检察院有责任在7个连续工作日的时间内,对是否应批准逮捕做出裁决,并以书面形式将结果通知至公安机关。若是最终判定不予批准逮捕,那么他们必须立刻将涉案人释放,同时向检察院提交相关报告。对于那些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说,他们同样享有申请并获得这些保护措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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