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要求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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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上市公司荣誉的获得,有赖于几个关键条件:公司须为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获得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严格遵循信息披露制度,具备上市资格和雄厚实力,并在证券交易所公开、有序地交易股票。
上市公司要求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要求有哪些

面对上市公司这一殊荣,其基础:

首先,公司须为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

其次,必须获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再次,企业信息的披露需严格遵循法定规章制度;此后,还需展现出具备上市资格和雄厚实力;以及在证券交易所内,股票能够依法有序地进行公开买卖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二、上市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才能上市

若欲实现公司之上市,需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性前提条件:

首先,所发行的股权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之批准且已经公开向社会公开发行;

其次,公司总股本额应不低于人民币叁仟万元;

第三,公司从创建伊始至2019年期间,应至少持续运营三年,并且过去三年中应当保持连年盈利。在此情况下,如果由国有的大型或中型企业经合法程序重组变更后设立,或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新修订案施行之后新兴组建的公司,其主要发起人均为国有大型或中型企业的话,那么这部分历史业绩可能被视为有效的年限并可以被连续计算在内;

再者,持有股票面值达到人民币壹仟元以上的股东人数需达到一千名之上,同时,面向公众发行的股份数量必须占到总股份比例的至少百分之二十五;当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时,向上层社会公开发放的股份数量则需要达到总股份比例的至少百分之十;最后,公司在最近三年范围内没有实质性的违法行为记录,财务会计报告上也不能出现虚假记载。此外,还应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相关前提条件方可实现公司成功上市的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八条上易的证券,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易。

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企业荣誉的获取,往往受到以下几项关键要素的影响与制约:首先,此类企业必须是股份制有限责任形式;其次,需征得证券监管部门的认可;再者,必须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规制度;除此之外,企业还需拥有充分的上市资质及坚实的经济基础;最后,其股票必须在证券交易所内公开发行,且买卖行为必须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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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借壳上市有什么要求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要实现借壳上市,或买壳上市,必须首先要选择壳公司,要结合自身的经营情况、资产情况、融资能力及发展计划。选择规模适宜的壳公司,壳公司要具备一定的质量,不能具有太多的债务和不良债权,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和重组的可塑性。接下来,非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取得相对控股地位,要考虑壳公司的股本结构,只要达到控股地位就算并购成功。其具体形式可有三种:
A:通过现金收购,这样可以节省大量时间,智能软件集团即采用这种方式借壳上市,借壳完成后很快进入角色,形成良好的市场反映。
B:完全通过资产或股权置换,实现“壳”的清理和重组合并,容易使壳公司的资产、质量和业绩迅速发生变化,很快实现效果。
C:两种方式结合使用,实际上大部分借“壳”或买“壳”上市都采取这种方法。
非上市公司进而控制股东,通过重组后的董事会对上市壳公司进行清理和内部重组,剥离不良资产或整顿提高壳公司原有业务状况,改善经营业绩。
借壳上市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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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4月,李泽楷旗下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盈科拓展把旗下资产包括数码港发展权注入上市公司得信佳,得到大约6成股权,在消息下,得信佳的股价由不足0.1港元升至个位数字,上升数十倍。其后得信佳改名为盈科数码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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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电讯盈科分拆旗下地产业务,包括贝沙湾(数码港的地产部分)、北京盈科中心、电讯盈科中心、其它投资物业和相关物业及设施管理公司,注入上市公司东方燃气,并把东方燃气改名为盈科大衍地产,并透过配股减持盈大地产的股份,套现大约3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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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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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核准已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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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计划安排上市日程也是上市准备的一个重要方面。上市准备牵涉方方面面,十分复杂,耗时较多。因此,应当合理计划安排上市日程,将上市准备工作分解成多个连续的阶段,以保证上市准备工作始终按计划进行,并最终完成创业板上市。
成立了上市筹备小组并选择了中介机构,就可以进入上市准备实质性工作阶段。设计和实施企业股份制改造和重组方案应当是上市准备的最重要内容。很多创业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有必要将它进行股份制改造,使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与此同时,依法进行股权重组、业务重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公司治理结构重组和人员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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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家庭成员在市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3年以上城镇户籍,且在市中区实际居住的;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含2倍)以内;
  
3.申请家庭在市中区区域范围内无城镇住房或人均城镇住房面积低于(含)16平方米。
  
(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简称:中等收入家庭)。以申请家庭(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单位进行申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均在市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满1年以上城镇户籍,且在市中区实际居住的;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含5倍)以内;
  
3.申请家庭在市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无城镇住房或人均城镇住房面积低于(含)1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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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市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
  
2.户籍不在市中区的申请人需持有乐山市市中区《居住证》;
  
3.家庭(个人)人均月收入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含5倍)以内;
  
4.申请家庭(个人)在市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无城镇住房或人均城镇住房面积低于(含)16平方米。
  
(四)城镇籍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简称:外来务工家庭)。是指在市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稳定就业且住房困难的市中区行政区域范围以外的城镇户籍家庭(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市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
  
2.申请人需持有乐山市市中区《居住证》;
  
3.家庭(个人)人均月收入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含5倍)以内;
  
4.申请家庭在市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无城镇住房或人均城镇住房面积低于(含)1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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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积金提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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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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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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