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收现金向哪个部门投诉
若遭遇拒收人民币之情形,您可选择拨打国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线进行维权投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的法定货币为人民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公私债务,无论是何种类型、何种金额,均应以人民币作为结算支付工具,且任何机构及个人都无权拒收此种货币。
《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二、拒收现金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将依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其次,没收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再者,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则需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对于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将给予警告处罚,同时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届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
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违反有关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区别不同情形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遭遇拒绝接收人民币之情况,贵方可致电全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在中国,人民币乃是唯一法定货币,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拒绝接受。依据我国相关法规,各类公共及私人债务均须以人民币为计价基准并进行支付。保障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地位,既是合乎权利的正当主张,亦是每一位公民应尽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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