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身份证下来了旧的可以用吗
颁发崭新身份证件时,意味着原有旧版身份证的功效随即失效,新版身份证件的领取标志着原有的身份证进入废弃阶段。领取新证件时务必将原证件进行上交处理,因此,无论原有旧版身份证是否已过有效期,领取新证件以后皆无法继续使用,而在领取新证件之前,仍具有法律效力的旧版身份证依然可以发挥作用。
《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二、新身份证办好了旧的没到期还有效吗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当国家决定启动更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之际,对于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尚未届满,以及公民个人姓名发生变更或身份证严重受损以至于无法准确识别其信息的情况下,权利人应依法自愿选择更换新证;
同时,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项目出现任何错误,应当由公安部门立即予以纠正并换发新证;取得新证之后,原证应自行归还。如有居民身份证遗失的情况,则需提出正式的补领申请。针对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按照前述规定,同样有权申请换领、换发或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人们在办理常住户籍转移手续时,公安部门应该将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住地址变动情况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内容中进行详细记录,并向当事人作出明确的告知。总而言之,对于上述各类情况,公安部门都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程序,保障每一位市民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新的居民身份证自颁发之日起,应强制性的取代原有的证件,无论原有的证件是否已经过了有效期,一经申领到新型身份证后,老式证件即失效,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益。因此,公民在申请办理新型身份证时,必须同时上交原来的旧身份证簿。在领取新身份证之前,旧版的身份证仍然具备有效的法律认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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