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行绿灯左转红灯可以掉头吗
关于路口左转为红灯能否进行调头行为的问题,详细分析后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首先,假如路口标志明确表示禁止左转弯,即使此时左转信号灯亮起也不可进行掉头操作;
其次,按照通常情况,路口并未设置禁止左转弯标志,那么在执行左转红灯任务时,则有权利进行调头;最特殊的情况是,若在到达停车线前的道路中央出现虚线缺口,且该缺口并无明确禁止掉头的标识,此时便可进行合法的掉头操作,然而需注意的是,若这个缺口中存在禁止掉头的标识或路面线路被画成实线,车主便需要等待行至停车线后方方可实施调头操作。
同时,在掉头过程中务必确保自身车辆不会超越路口的停止线或中心黄色实线,同时也要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其他交通参与者构成交通堵塞或安全隐患。
另外,请记住任何时侯掉头时都应该尊重对向来车的权益,如因掉头而引发交通事故可能会面临包括但不仅限于罚款200元及扣除驾照积分3分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二、直行绿灯亮未进入左转弯待转区处罚吗?
除特殊情况外,未经许可擅自驶入左转弯等候区并不构成违法行为,一般的交通警察也不会因此对驾驶者作出相应的惩处措施。当直行信号灯转为绿色时,机动车辆方可进入左转弯等候区等待通行。所谓“左转弯等候区”,其实是指将左转车道向前延伸至道路边缘一小段距离,并且以白色虚线作为标示进行标记和区分。在这种情况下,仅有在直行信号灯转为绿色时,需要进行左转行驶的车辆才具备进入该区域等候放行的资格。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针对路口在左转弯处遇到红灯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调头,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首先,若交通指示牌明确标示了“禁止左转”的字样,那么在红灯亮起时便不允许进行调头操作;其次,如果交通信号灯并未设置"禁止左转"的相关指示,那么在红灯期间是可以进行调头的;最后,如果道路中央存在虚线缺口并且同样没有设置"禁止调头"的标识的话,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车主也是可以合法进行调头的。但是,当路面标有线形或标识表明禁止调头的时候,就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停车线以后,等待绿灯亮起再进行调头操作。在进行调头的过程中,严禁越过白色实线或者妨碍到其它车辆行驶,同时也要尊重对向车道车辆的路权。请注意,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都可能面临罚款以及扣除驾照分数等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