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一般条件(3213)是指什么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公司制度健全、运营优良;
2.净利润可以稳定增长;
3.财务状况健康,过去三年内累积现金分红不少于每年平均可分配收益的30%;
4.近三十六个月内财务报告没有虚假记录,并且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具有如下情况的上市公司不允许公开发行股票:
1.申请材料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或重大遗漏;
2.私自更改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却未能纠正;
3.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指责;等等。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二、上市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才能上市
若欲实现公司之上市,需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性前提条件:
首先,所发行的股权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之批准且已经公开向社会公开发行;
其次,公司总股本额应不低于人民币叁仟万元;
第三,公司从创建伊始至2019年期间,应至少持续运营三年,并且过去三年中应当保持连年盈利。在此情况下,如果由国有的大型或中型企业经合法程序重组变更后设立,或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新修订案施行之后新兴组建的公司,其主要发起人均为国有大型或中型企业的话,那么这部分历史业绩可能被视为有效的年限并可以被连续计算在内;
再者,持有股票面值达到人民币壹仟元以上的股东人数需达到一千名之上,同时,面向公众发行的股份数量必须占到总股份比例的至少百分之二十五;当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时,向上层社会公开发放的股份数量则需要达到总股份比例的至少百分之十;最后,公司在最近三年范围内没有实质性的违法行为记录,财务会计报告上也不能出现虚假记载。此外,还应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相关前提条件方可实现公司成功上市的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八条上易的证券,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易。
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在进行新股发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结构要保持良好,并且需要有一套完整而规范的企业运营制度;其次,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稳健性都应处在优秀水平之上,要求公司连续数年保持净利润的持续稳定增长,同时其财务状况需要健康良好;最后,公司在过去的三年内累计现金分红不应少于当年平均可分配收益的30%,并且在过去的连续三十六个月内没有任何形式的财务报告虚假记载以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对于那些不符合这些规定或者存在申请材料造假、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但未得到及时纠正,以及在最近的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定受到公开指控等情形的上市公司而言,是无法进行公开发行股票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