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父母资助部分离婚时怎么分

最新修订 | 2024-07-2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针对不同情形,我们进行了如下分析:若一方父母婚后全额出资购房且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该房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一方父母仅部分出资购房且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该出资视为对子女的赠与,房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但登记在配偶或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买房父母资助部分离婚时怎么分

一、买房父母资助部分离婚时怎么分

针对不同情形,我们进行了如下分析与处理:

首先,若一方的父母在婚后以其全额支付的资金为子女购置房地产,并且该项资金全部登记在出资者子女的名字之下,那么此类情形下,有关该房地产应该被判定为属夫妻中的某一方所单独拥有的财产,在夫妻离婚过程中无法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一方的父母在婚后仅提供部分数额的投资(如首期付款或最后的尾款支付)来为子女购买房地产,同时该款项完全登记在出资者子女的名字之下,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认为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一旦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则可以视为他们仅仅向自己的子女一方做出的赠与行为,因此,相应的不动产应当被确认为是夫妻中的某一方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在夫妻离婚过程中无法进行分割。

然而,若是在婚后一方的父母以自己的资金为子女购得房产,但房产的所有权被登记于配偶的名下,或者甚至是登记在夫妻两人共同的名下,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即便如此,这并不意味着夫妻之间必须平均分割这些财产,而是需要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更为精准的判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买房父母贷款写孩子名可以吗

当然可以。作为父母,您可以在为孩子购买房屋时选择给他们进行按揭购房,具体操作中可以将房屋产权证划分为仅限于儿女,而父母则作为偿还借款者。在此情况下,在办理购房手续时,购房合同的买方应以儿女的名义书写,贷款合同的借款人部分则由父母来填写。

然而,请注意,当子女尚属于未成年人阶段时,由于他们无法承担相应的债务并充当债务抵押人,因此,房屋产权证书上可能并不适合单独填写其姓名。

同时,如果子女已经步入成年阶段,他们便可以以父亲的住房公积金来进行购房贷款,但是,在此过程中,房屋产权证书上不建议只打印孩子的名字。实际上,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此类贷款的借款人应当是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并非孩子本身所能享受到的福利。因此,只有当孩子达到法定成年人年龄并且房屋产权证书上同时包含父亲及儿子两人的名字,才能完全满足利用公积金进行住房贷款所需的基本条件。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些详细的步骤:

首先,需要准备父亲、父亲配偶(如父母离异户籍证明应显示目前的合法配偶为此人)以及儿子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果儿子已经结婚,那么还需要递交儿媳的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需要准备好父亲、父亲配偶、儿子及其儿媳的户口簿复印件

另外,父亲的个人工作收入证明,父亲的婚姻证明(若有离异经历,需提供现任法律上承认的配偶的认证材料),儿子的婚姻证明以及PINGANZHAICHI(痰盂厂)(保险公司)等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均必不可少。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针对当前情势之下的各类复杂情况,我们已经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和详细的分析:首先,如果其中一方父母在婚后以全额资金购得房屋并将其登记在出资儿女的名字下方,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此类房产应被认定为夫妻中的一方的个人财产,在面临离婚的情况下,无需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其次,如果在婚后,有一方父母仅仅是提供了部分资金来购买房屋,并且将其登记在出资儿女的名字下方,那么这种出资行为可以被理解为对自己孩子的一种赠与,因此,同样依据法律规定,这类房产也应当被认定为夫妻中某一方的个人财产,在面临离婚的情况下,同样无需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最后,如果在婚后,有一方父母虽然提供了资金购买房屋,但是却将其登记在了配偶或者双方的名字下方,那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这类房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面临离婚的情况下,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和分配。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8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买房父母资助部分离婚时怎么分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7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4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2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6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8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4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3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1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5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2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8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8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8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7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5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买房父母资助部分离婚时怎么分
针对不同情形,我们进行了如下分析:若一方父母婚后全额出资购房且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该房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一方父母仅部分出资购房且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该出资视为对子女的赠与,房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但登记在配偶或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不孝子强夺父母财产,不赡养父母且虐待父母,当地相关部门调解无效,父母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跪求贵人给予帮助
[律师回复]
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虽然《婚姻法》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有无赡养义务。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因为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与丈夫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具有同等价值,其丈夫劳动所得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4、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5、子女怎样分担赡养扶助义务。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6、儿子(女儿)去世后儿媳(女婿)是否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因儿子(女儿)与媳妇(女婿)的婚姻关系消灭而使得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儿媳(女婿)是否承担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因此,不能强令儿媳(女婿)承担此项义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离婚时怎么分
婚前一方父母买房,写自己子女一方名字的,属于个人财产,只有你一个名字的,那属于你个人财产,后来加了对方的名字,如果是修改合同的,房子是共有。在分割的时候可以取得一半的产。如果是婚后再房产证上改两个人名字的,那属于共同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买房父母出部分钱离婚怎么分?
夫妻买房父母出部分钱离婚的时候如果登记在自己孩子的名下,那么应当作为个人的财产,不能够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配。若是在孩子结婚这之后,为孩子购买的,登记在夫妻共同的名下,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农村纯一女户口父母只有65岁,父母有什么补助吗
[律师回复] 根据发布的意见通知,有补助,各地政策不同。根据《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4〕21号)文件精神,凡申请奖励扶助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方可纳入奖励扶助对象的范围。

1)本人及配偶都是农业户口;

2)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生育;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过存活的子女,生育的子女同时存活的数量不超过2个,现存1个子女或者2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申请人提出申请,村委会、镇乡人口和计生办调查核实,没有违返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报区人口和计生委批准,可以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2004年2月7日通知:二、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原则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是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扶助,探索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试验工作。奖励扶助标准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妻,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政策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奖励扶助金由和地方财政确定合理比例共同负担,纳入专项资金预算。奖励扶助金发放,要建立资格认定、资金发放和监督检查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机制,采取建立财政专户和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发放,或委托代理机构发放的方式。试点地区可按照上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合适的发放道和方式。试点取得经验后,由财政部、人口计生委明确或统一发放方式和监管政策。从2004年起,首先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和重庆市,以及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河南、湖南、湖北省各1个地(州、市),贵州省遵义市进行试点,同时鼓励东部省份自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国推开。以山西省为例:第三十三条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从60周岁起由人民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奖励扶助金:
(一)只有一个子女的;
(二)只有两个女孩的;
(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以重庆为例:
1.对符合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规定并经确认的对象,奖励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对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把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纳入奖扶范围。
2.对主动放弃生育二胎且已施行绝育手术的农村一女家庭、已施行绝育手术的农村二女家庭,给予家庭父母一方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现金奖励。
3.农村二女家庭(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子女参加初中升高中或高、中等职业院校考试,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计入总成绩,由教育部门择优录取。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父母出一部分钱买房离婚怎么办
结婚之后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办离婚手续时需要均等分割这部分财产,因为这些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管理,若是在结婚以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归产权人所有,还贷的部分需要均等分割。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婚后买房父母出一部分钱离婚怎么分
详细情况因具体情形而异。一方父母出首付买房,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判给登记方,由其继续还贷。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获得房产一方需赔偿另一方。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则视为共同财产,可平等分割。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单位职工父母去世,有什么补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退休职工死亡未火化可以领取抚恤金,只要有死亡证明就能领取丧葬费和抚恤费。。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了明确。《通知》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不再需要火化证明了。从2013年1月1日起,凭相关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遗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拓展资料: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2014年9月29日,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10月1日起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2018年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它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抚恤金的基本特征为,抚恤金不纳税、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抚恤金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抚恤金一般遗产。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0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买房父母资助部分离婚时怎么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