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能如期支付员工薪酬的雇主或企业,在劳动部门正式要求其履行责任但仍未获得有效响应,即仍然逾期未支付薪酬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雇主或企业应以所欠薪酬为基准,补偿给员工,并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这项原则也意味着,原先应该支付给员工的薪资仍然是他们应得的所得,绝不容许剥夺或有任何形式的扣减。法律规定,违反此项政策的雇主或企业,应根据其应支付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比例进行赔偿,以此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此外,根据我国知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八十五条规定,若用人单位存在如下情况,例如克扣或无辜拖延工资付款等行为,应立即由劳动行政部门督促其进行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支付,同时对于薪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员工,应足额支付其与最低工资之间的差额;如果逾期未支付此类款项,则应责令用人单位以应付金额没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额外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拖欠工资需要提供什么
如遇单位拖欠员工薪资,为维护自身权益,申请人宜收集并出示如下相关证据以支持其申请仲裁或诉讼:
一、首先,能明确显示雇佣关系存在之证据:这样的证据通常具备劳动合同之效力。若用人单位未能与就业者确立书面劳动协议,在判断双方是否存有劳动关系之时,则可参考下述各类凭证:包括:
(1)支付款项凭证或详实的财务清单(即员工薪资发放花名册),以及为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之相应记录;
(2)由用人单位向员工签发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足以证明当事人身份的证件;
(3)由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及“报名表”等用以记录招聘事宜的文件;
(4)考勤记录;
(5)及其他在同一单位内从业人员的证言陈述等人证物证。其中,对于(1)、(3)、(4)款所涉及之相关凭证,应由用人单方面承担举证责任。
二、其次,关于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情况的证据。
(1)如员工薪水直接经由银行卡发放,申请人需从银行获取其所有发放薪资的详细信息。倘若薪资以现金方式发放,则用人单位必须就曾发放工资之事实进行举证,否则将承受相应不利后果;
(2)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方式发放的工资,申请人亦须打印出具钱款转账记录;
(3)如薪水采用现金发放形式,用人单位则必须出示确已发放工资的证据,否则需承担相应不利法律风险;
(4)与管理者间的电话及短信交流记录同样具证明力,如条件允许,建议对谈话过程进行录音取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针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向员工支付薪酬的用人单位或企业而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强制其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完成支付,这些用人单位或企业需要将拖欠金额全部赔付给员工,并且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金额。对于违规行为严重者,他们可能需要按照所拖欠薪酬总额的50%-100%进行赔偿。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任何克扣或者延迟发放工资的行为都必须支付相应的报酬、经济补偿等费用,同时还需要弥补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差距。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仍然无法完成支付,那么用人单位或企业就需要支付50%-100%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