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期间店铺撤店该怎么赔偿
鉴于店铺撤店此种情形所引发的劳动关系终止并不需要提供给员工赔偿金,仅仅是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以作为补偿。
关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需结合劳动者在该单位为期的工作年限予以核算。相关参考准则如下:
1.在通常情况下,工作满一周年的员工,应根据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若工作不满一年但已经超过了半年,则视作已工作一整年处理;
若工作时间过短且尚未达到半年,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假如劳动者每月领取的工资高度地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立的市级人民政府于当地上一年度公布的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之限,那么对于该类劳动者所给予的经济补偿标准应当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金额支付;
然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累计年限总计不得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怀孕期间一直请病假有工资吗
在职员工在怀孕期间申请长期病假,其所享有的薪资待遇业经明确规定,即享有薪资。在当事人所提出的长期病假申请生效的前六个月内,雇主需按照相关法规及政策,向当事人提供薪资补偿,此时的薪资被视为疾病假期薪资,其具体金额将依据当事人工作年限以及月度/年度平均工资进行核算。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在孕妇处于着孕育期的情况下,如遇商铺撤离事件发生,受雇员工将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金,而并非赔偿金。具体的补偿金额会基于其工作年限进行计算,即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就可以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若是工作期限未满一年,但是已经超过了半年,也将视作一年来计算相关补偿费用;如果工作期限尚未达到半年,那么公司需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如果该名员工所获得的月工资高于本地劳动者平均月收入的三倍,那么赔偿金额将会以三倍的形式计算,不过最长的赔偿总时长不能超过12年。作为员工,应该充分理解并掌握这些相关规定,以便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任何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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