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高速路征地补偿款未发放就开工围法吗
如若未能实施征地赔偿金的支付便着手修筑高速公路无疑是违法行为。
依据国务院相关条例规定,任何涉及土地开发及建设等重大工程的项目,无论是否为高速公路的修建,均须在妥善处理完征地赔偿及安置方案之后方能展开。
然而,倘若面临补偿款项尚未拨付的困境,受征用地的居民有权请求提前解决这一补偿事宜;如若对方违反规定坚持施工,受征用地的居民可向上一级行政管理部门如实反馈并寻求法律援助,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如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需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给予相应货币补偿,并给予同等面积的宅基地来安置。
二、修高速路路,破坏我家祖坟如何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墓园的补偿标准主要参照耕地的基准进行估算。具体而言,第四十七条明确指出,任何形式的土地征收,将依照被征收土地原始的使用功能来评估其价值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首先,关于土地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公式: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其中,6<补偿倍数<10)。
其次,关于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方式,我们需要考虑到被征用地块所需安置的人口数量以及补偿倍数这两个因素。当(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而当(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最后,关于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的补偿,则需要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进行估算,通常情况下会以市场价格作为参考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关于未依法支付征用土地赔偿款项而擅自修建高速公路的行为,无疑属于违法之举。依据国务院相关法规规定,所有涉及土地开发、建设等重大项目,包括高速公路在内,均须在妥善解决征用土地赔偿及安置事宜之后方可启动实施。若补偿款项未能及时足额到位,被征用土地的居民有权提出提前解决的诉求,同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映并寻求法律援助,以此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