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保险拒赔怎么解决

最新修订 | 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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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保险公司理赔服务不佳或处理不当,您可向银保监会投诉以保护权益,或选择诉讼。向当地银保监分支机构提交书面投诉,详细阐述事件、诉求及个人信息。提供原始证据,避免口头或匿名投诉。银保监会将转交处理,并可能亲自介入调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法医鉴定保险拒赔怎么解决

一、法医鉴定保险拒赔怎么解决

倘若保险公司未能提供满意的理赔服务或者处理方式存在不当之处,您有权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这也是保护您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之一;

同时,您还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向银保监会投诉的具体流程,根据属地监管原则,您应当首先向银保监会在当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在投诉中,请详细描述事件的经过和性质、您的具体诉求以及您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为了确保投诉的有效性,建议您提供相关的原始证据。通常而言,口头或匿名的投诉方式并不便于银保监会进行处理。收到您的书面投诉后,银保监会将转交相关的银行保险机构进行处理,并要求其尽快展开调查并直接与您取得联系。对于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银保监会甚至可能亲自介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做出详细的解释和回应处理结果。在某些情况下,银保监会甚至可能直接进行现场调查,一旦发现有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银保监会将会直接对涉事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二、法医鉴定和法医结论内容一样吗

它们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司法鉴定乃是针对在诉讼进程中所出现的专业领域问题,有司法机关亦或是当事人委派特定的法定鉴定机构,借助其深厚的专业素养及精湛技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这一定义涵盖诸多方面,如笔迹鉴定、工程质量评估、伤残等级鉴定等。相较之下,司法鉴定所涉范围广大,不仅包括法医类、物证类以及声像资料类等多个类别,而且法医鉴定本身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法医鉴定则主要凭借医学知识之力,对人体损伤情况及其可能导致的伤残程度进行准确且科学的评价。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若贵司在处理保险理赔事项时存在服务质量欠佳或程序操作失误的问题,阁下可以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或通过法律途径直接提起诉讼。向银保监会在本地的分支机构递交书面投诉材料,务必详尽地描述相关事件的背景、具体诉求以及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同时,请务必提供相关的原始证据,以确保投诉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避免采用口头或匿名的方式进行投诉。银保监会将会对此类投诉进行妥善处理,并有可能亲自展开深入调查,对于发现的任何违规行为,都将依法予以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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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歧】
对于乔某拒绝儿子作亲子鉴定的情况,如何确定高某与拟儿子之间是否存在亲生父子关系,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意见
一、高某提供其有不孕症诊断证明和DNA亲子鉴定结论书,高某已经完成其举证责任,乔某不认可高某提供的亲子鉴定结论却拒绝儿子重新作亲子鉴定,应该承担不利的法律后。应依法推定高某和拟儿子不存在亲生父子关系。
意见
二、亲子鉴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防止矛盾激化原则出发,是否重新作亲子鉴定应该充分尊重父母双方的意愿。一方不同意作亲子鉴定的,应慎用证据推定规则,如果推定错误,将给家庭带来不利后果。因此,不可推定高某和拟儿子不存在亲生父子关系。
【评析】
笔者同意意见
一,理由如下:
一、原告高某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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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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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高某主张其与拟儿子不存在亲生父子关系,对于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相关的证据。高某提供了其患有先天不孕症的诊断证明和不存在父子关系的亲子鉴定结论,高某已经完成了作为原告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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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医疗保险纠纷的途径有哪些?
解决医疗保险纠纷的途径包括行政处理的方式进行解决,还可以通过司法救济的方式解决医疗保险纠纷,或者通过社会参与还有社会监督的方式解决医疗保险纠纷,这是根据社会保险纠纷的性质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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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拒绝做鉴定,是否有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律图网:付某某于2002年7月14日在徐州市某医院出生,出生后3天,就出现了呼吸暂停,经多方救治后康复。愈后,付某某以医院在护理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为由至徐州市九里区人民,要求徐州市某医院赔偿经济损失6584.8元。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均以对方应提起医疗事故鉴定为由拒不提起医疗事故鉴定。2004年3月11日,九里区作出判决被告徐州市某医院赔偿原告付某某医疗费4636.7元的一审结果。律师回答:医疗机构应承担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责任。在医疗机构拒绝提起,且未提供其他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应当推定其存在医疗过错,与患者所主张的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里区人民作出的判决为正确的。相关法律知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内容来分析,医疗事故鉴定是指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就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治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作出专业性的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如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何选择医疗事故解决方法
[律师回复] 如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何选择医疗事故解决方法
一、如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规定人数。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专家鉴定组成员推选产生组长;医鉴办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在对方不在场的情况下,医、患分别陈述事实,并接受专家组成员的提问及必要的检查。
专家组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二、如何选择医疗事故解决方法
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
患方认为医方应承担责任而与医方有分歧的,目前有三个解决纠纷的基本途径:与医方协商解决并签定协议、申请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和到人民提讼。
与医方协商解决并签定协议。由于目前医疗机构主要为国有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在经医疗事故鉴定之前和鉴定不属于事故的情况下,并没有赔偿的具体权限,医患分歧达成一致的情况主要限于经过鉴定属于医疗事故。
申请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当事人应当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患者死亡和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规定期限内移送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卫生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依据为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

九、五
十、五十一条的规定。其中没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死亡补偿费的赔偿。书面申请应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到人民提讼。目前,到人民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提。患方的举证责任集中于损害后果(伤残等级、死亡等)和医疗关系(病历、医疗费单据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规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在诉讼中,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只是诉讼证据的一种,必须经过质证,且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质询,才可能作为有效证据和作为确定医疗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其中,对造成患者死亡的,人民依据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支持患方关于死亡补偿费的赔偿请求。
明确上述解决途径的特点后,患方应果断选择较适合的途径,以免在不必要的问题上延误时间,造成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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