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车司机酒驾保险拒赔怎样处理
倘若对方系酒后驾驶导致事故发生,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险公司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若当事人仅投保了商业险而未购买交强险,并且保险合同中明文规定酒精驾驶行为属于可豁免责任事项范畴,那么相应的,保险公司便具备依据合同约定拒绝进行理赔的合法权益;
然而,如若保险合同未就此做出明确规定,则保险公司原则上应予以赔偿,即使涉及到的是交强险部分;在此情形下,受损一方有权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将涉案保险合同以及酒后驾车的肇事者均作为共同被告,并请求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期间肇事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货车司机装货时受伤属于三者赔偿吗
1.若当事人(或机构)在民事法律中被认定为雇主且该人或组织未具备法人实体的基本特征,或者即使拥有法人实体的基本特征但与其雇员(这里指装卸工)之间形成的长期性劳资关系并非正规,那么他们之间产生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即为简单的雇佣关系。在此种情况下,若雇员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赔偿方式将按照人体损伤赔偿标准进行计算。
2.另一方面,如果雇主已具备法人实体的基本特征并与装卸工之间形成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或者虽然雇主暂无法人实体,但通过挂靠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来聘请装卸工履行与之相关的劳务任务,则在此期间如若装卸工人因为工作岗位上的原因而受到了身体上的损伤,雇佣方,也就是意味着用人单位,或是被挂靠的单位,应当依法按照我国制定的工伤待遇标准对上述装卸工提供所需的工伤保险赔偿。
3.然而,如果在上述情况之外,装卸工人的身体损伤系发生在非正常工作时段,或者并非由于亲自参与工作而导致的,又或者未能符合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列出的工伤必备条件,那么这部分损失就需要由装卸工人自行承担了。在特殊情况下,倘若侵权物品本身存在安全隐患且在管理环节出现错误,该物品的管理者或所有者根据法律规定将负有对由此引发的损失补偿承担责任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面临因他人酒后驾车引发的意外交通事故时,依据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保险政策,如果只购买了商业保险而没有投保强制性交强险,并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注明酒后驾车属于免责范围内,那么保险公司便有权利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如果保险合同并未对此进行明确规定,那么从原则上来讲,保险公司应当对所有损失进行赔偿,这其中也包括了交强险的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受害方可以选择提起诉讼,将保险合同与肇事者同时作为共同被告,请求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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