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保险待遇纠纷去哪里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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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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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补缴社保费用的诉讼,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管辖权依据当事人常驻地,自然人以户籍或长期居住地为准,机关团体以主要办公地为准。若社保缴纳地与常驻地不同,可在缴纳地法院起诉。跨区域纠纷可在任一地法院起诉,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法院审理。
事业单位保险待遇纠纷去哪里起诉

一、事业单位保险待遇纠纷去哪里起诉

要提起关于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的诉讼,既可向原告方所在地区域内的法院提出请求。关于这类诉讼的管辖法院的认定,主要依据如下法规进行明确:

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到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的诉讼,其管辖权应归属于当事人的常驻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若当事人的常驻地发生了变更,则应由其最新的常驻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负责管辖此案。

2.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的常驻地应以其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为标准来确认。而对于机关、团体或其他组织而言,其常驻地则应以其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为准。

3.若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地点与当事人的常驻地并不位于同一地区,那么当事人有权向该费用的实际缴纳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该缴纳地所在的人民法院同样拥有对此类案件的管辖权。

4.对于涉及到跨区域的社会保险关系纠纷,当事人有权自由选择在任何一个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将指定一个特定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并由该指定法院负责审理此类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事业单位没有借条行吗

尽管针对事业单位现金往来行为并未强制规定必须出具正式借款凭据,然而,从维护严谨的财务管理秩序和防范潜在财务风险的角度出发,我们仍然主张在资金交易过程中提供完备的书面凭证以作依据。由于缺乏借条所带来的债权债务关系模糊不清,这将对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在实践操作环节,各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确保每项经济业务都具备充分的合法性及透明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涉及到追溯社会保险金缴纳欠款之诉讼事宜,应在原告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关于管辖权的确定,主要依据当事人的常住地址进行判断。对于自然人而言,其户籍所在地或者长期居住地将作为主要参考依据;而对于机关、团体等组织机构,则以其主要办公地点为判定标准。若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地点与当事人的常住地址不相符,那么也可以选择在实际缴纳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跨越多个地区的纠纷案件,任何一个地方的法院都有权受理,但最终的审判权则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管辖法院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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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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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差别待遇纠纷律师费如何收
[律师回复] (一)刑事案件收费指导标准
(1)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3000—15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5000—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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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刑事案件涉及指控数额的,可以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二)民事案件收费指导标准
(1)民事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3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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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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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原则上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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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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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 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 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 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 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 本人工资的90% ; 二级 本人工资的85% ;三级 本人工资的80% ;四级 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 五级 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 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 本人工资的70% ;六级 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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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 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 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 8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 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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