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保险造假不理赔怎么处理
依照法律规定,校园应作为首位责任人负责赔偿事宜,为校方提供责任保险服务仅仅是其减轻自身所遭受损失的途径之一。倘若保险公司未能对受害者进行理赔,则可以直接请求学校履行相关义务。若学校拒绝赔偿,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并直接起诉学校。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二、学校保险理赔的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我校保险的理赔过程如下所示:
首先,理赔申请人务必在发生事故后迅速向保险企业报告此事项,同时需收集与理赔相关的必要资料;
其次,待准备就绪所有所需资料后,须将其提交至保险公司供其审阅评估;
最后,若保险公司确认并批准了上述申请,将会通知申请人领取赔偿款项或将赔偿金额直接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将校园认定为主责方并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购置责任险仅为其减轻经济损失的手段之一。倘若保险公司未能依约进行理赔,受害人仍有权利直接向学校提出赔偿请求。若学校对此予以拒绝,当事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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