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车撞到自己的车保险赔不赔
若自身驾驶之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其保险公司将无法提供理赔服务。因为,当同一所有人的两部车辆彼此间发生碰撞导致交通事故之时,保险公司只会针对其中一方的损失进行赔偿(通常情况下,是责任较重的那一方)。因此,对于另一辆车的损失,保险公司将会予以拒赔。机动车保险,又被称为机动车辆保险,简称为车险,亦可称之为汽车保险。此项保险主要负责对机动车辆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引发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汽车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一种类型,在财产保险领域内,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较为年轻的险种。这主要是因为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诞生及广泛使用而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而言,早期的汽车保险主要以汽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主险,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展至车身碰撞损失等多种风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若驾驶机动车过程中不慎导致他人受到人身伤害,肇事者应当就损伤性质给予受害方适当的经济补偿,详细包括但不仅限于受害者所需的医疗费用、护理所需的相关花费、交通费、营养餐补助以及因治疗产生的住宿和用餐所附带的相关成本。
另外,针对上文提及的各项费用,肇事者应当尽其最大责任,立即给予受害者全部补偿;如果得到受害者的同意,也可以进行分期付款,但在此前提下,必须提供充分可靠的担保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若在同一人名下登记注册的两辆机动车之间不幸发生交通碰撞事故,那么保险公司仅会对其中一台失事车辆进行理赔援助,而对于另外一台受损车辆所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将拒绝履行相关赔偿责任。关于车辆保险业务,业内通常将其称为“车险”,主要针对机动车因自然灾害或者遭受人为意外事故所导致的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车险毋庸置疑属于财产保险范畴之内,伴随着汽车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使用和推广,车险业务也随之蓬勃发展起来。最初,车险业务主要以第三者责任险为核心产品,但随着保险市场需求的日益多样化,车险产品逐渐向碰撞损失、盗窃损失等多种风险保障领域拓展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