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保险受骗打官司怎么办
1.在撰写起诉状之前,应首先详尽阐述原告与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事实背景,接着列出明确的诉讼请求(即原告寻求法律保护的具体诉求及期望获得的结果),并在文末对整个事件的始末进行详细描述;
2.准备好起诉状及其相关证据材料,前往当地法院立案大厅提交申请,要求予以受理案件;
3.立案成功后,法院将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等文件,同时也会向原告方送达相应的举证通知书以及被告的答辩状;
4.待确定开庭日期之后,法院将会向当事人发送传票,请您于指定时间前往法院参与审理阶段的相关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在实际操作中,确立保险受益人所需的具体信息主要包含受益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当涉及受益人为未成年人时,则需补充相应的出生证明复印件及户口本所记载的其身份号码等详细资料。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做出的权威司法解释,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如未得到被保险人的明确同意,该指定行为将被人民法院视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三)约定的受益人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在拟写诉讼状前,应首先清晰明确的列明原告诉讼人和被告人的身份信息以及所涉及事实情况和相应的诉讼主张。在完成了诉讼状及其相关证据的准备之后,应当前往当地法院的立案大厅进行正式的立案申请手续办理。倘若法院审查通过并予以立案受理,那么将会向被告人发送起诉状副本以及举证通知书,同时也会向原告方发出举证通知书以及被告方的答辩状。在确定了开庭日期之后,法院将会向双方当事人发放传票,敬请各位准时出席庭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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