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牌照被人损坏保险赔不
在机动车事故中,由于车辆号牌遭受损害而导致的费用属于直接经济损失范畴。在此期间,您需要关注所购买的保险合同是否包含对车辆号牌的保障条款。若在保险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号牌受损时,保险公司将予以理赔;但如若保险合同未对此作出规定,则需由事故责任方按照相应比例分担相关费用。请注意,保险公司并非对所有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财产损失均会给予赔偿。具体的赔偿方式和金额还需根据所购买的保险种类来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汽车牌照可以过户吗
在中国的机动车管理规定中,车牌是禁止转让的资产。当原注册车主在使用该车牌满三年之后,若选择出售并办理车辆产权转移手续时,他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保留其所用的车牌号,以便在未来购买新车时得以再次使用同一牌照。
然而,若在未满三年或者无意保留车牌的情况下出售车辆,那么该车牌将会归属于车管所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转入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在机动车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对于车辆号牌遭受损坏所产生的相关维修费用属于在本次事故中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范畴。在此情况下,我们需要对投保人手中的保险合同进行详细审查,以确定其中是否涵盖了有关号牌保障方面的具体条款内容。如果保险合同中有明确约定,那么保险公司就应当依据相应规定进行赔偿;反之,如果没有相应约定,则应当根据事故责任的主次,按照一定比例来分摊相关费用负担。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并非所有因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都能够获得全额赔偿,具体的赔偿方式以及金额主要要根据当事人所选择的保险种类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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