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保险赔不赔天灾损失
在选购了汽车损失保险之后,如果您的爱车遭遇自然灾害而遭受损伤,是有资格向保险公司提出索偿要求的;反之若未投保此项保险服务,便无法在受损失时得到相应赔偿。汽车损失保险主要针对因雹灾、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及碰撞、坠落等意外事故所引发的车辆损失提供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0年车险改革以来,自燃险、涉水险、玻璃险等附加险种已被纳入到汽车损失保险之中共同销售。因此,当车辆出现自燃现象或发动机涉水等情况时,只要符合汽车损失保险的责任范围,均可获得相应的理赔。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车辆保险都包含什么
车辆保险主要涵盖了强有力的交强险以及富有个性化的商业险两款产品,详细情况如下所述:
1、首先,我们来普及一下交强险,这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必须要购买的安全保障计划,其主要目的在于在事故发生时,为受害第三方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供经济上的补偿,并进行相应的赔偿。在此基础上,每一位车辆所有人每年需支付的交强险保费为固定金额950元人民币;
2、其次,商业险则是根据每位车主的需求而进行自由组合选择的一项保护措施,它囊括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自燃险以及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多个方面,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保险项目,保费的高低差异很大,而且还与具体投保的保额有着密切关系。
《商业车险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若是购买了车辆损失保险,那么在车辆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者事故导致损害时,均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然若未曾购置该项保险,便不能享受任何赔偿待遇。自从2020年汽车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包括了自燃、涉水以及玻璃等附加险种在内的车辆损失保险已经被完全覆盖,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及标准,即可获得全额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