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被水泡后保险赔偿不
当车辆遭遇水浸之时,根据相关规定,保险通常情况下能够提供相应的理赔服务。若因诸如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车辆被水浸泡,车主有权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在其所购买的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然而,倘若涉事人员故意导致机动车受到水淹受损,此时保险公司可能不会提供相关的理赔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汽车被水冲走了保险赔吗
如若所购为商业性质的汽车保险的话,那么在由于暴雨导致车辆被冲走这类事件中,这无疑可以归类为一次意外事故。在此情况下,对于由暴雨所引发的车辆维修所需费用,是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进行部分赔偿的。在众多汽车保险类型之中,有一种名为“涉水险”的险种,其主要目的便是为了应对因降雨或暴雨等自然因素导致的车辆故障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商业性质的汽车保险中,涉水险通常会被明确地加以规定和说明。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当汽车遭遇水浸事故时,如果这是由于自然灾害或者突发状况造成的,那么车主就有权利向相应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请求,并且能够依照保险条例中的赔偿责任限额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此范围内的相关损失,一般的保险往往都会提供涵盖。然而,如果这种水浸事故是由于个人蓄意为之而导致的,那么保险公司很可能会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各位车主务必遵守法律法规,以确保在必要之时能够获得应有的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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