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三者拒赔怎么处理
1.协商。协商过程是指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条款约束的前提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以平等自愿为原则,各取所需,求同存异,从而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
2.仲裁。仲裁即当合同各方就某个事件或问题产生争议且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报后,由国家规定的仲裁机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正裁决。
3.诉讼。诉讼,即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提起诉讼来解决保险合同争议的一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二、保险公司代为追偿能追回来吗
保险公司实施代为求偿策略能否顺利达成并非必然之事。代为求偿乃是指当第三方应当承担补偿义务时,保险公司先期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同时依法享有受害者提出赔偿请求之权利,继而向责任方进行追偿的过程。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之权益源于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若追偿所得款项超出补偿额度,则超出部分将归属被保险人所有。然则,法律规范仅仅规定承担支付保险理赔金的主体具有代位求偿的权利,却并未强制规定责任方必须支付相关赔偿款项。因此,尽管保险公司所付之赔偿款可能无法全额收回,但这并不标志着代位求偿必定无法成功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针对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和流程,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首先是友好协商,这要求争执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通过洽谈、交流寻求妥善解决问题的共识;其次是请公正的第三方仲裁机构介入,当双方无法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时,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其依据相关法规进行裁定;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