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挂案会怎样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相关案件并不具有自动撤销的属性,然而这并不预示着当事人必定会面临刑事审判。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展开深入的审查与评估。若证据存在缺失或者犯罪情节相对较轻,那么该案有可能被判定为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在此期间,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例如定期向司法机关汇报个人行踪、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居所等等。倘若当事人违反了上述规定,那么其取保候审资格将会被取消,同时还可能面临重新收押的风险。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若您选择以提供保证金的形式申请取保候审,须知晓,如未能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公安机关将无法对您解除限制并允许其离开。因此,您需要等到保证金额度得到确认之后,方可正式启动取保候审程序。
在此过程中,保证金实际上是您用金钱来交换暂时不对个人自由进行限制的权利。不过请放心,这并不意味着您已经被判定为罪犯,而是由我们共同遵守的法律规定所衍生出的一项制度安排。
简单来说,在现阶段,尽管您仍然被警方视为犯罪嫌疑人,但我们决定不对您实施拘留等强制性羁押措施,而希望您能够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享有一定程度上的自由。当然,假如在这个过程中您擅自逃离,那么保证金将会被依法追回;反之,只要您能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待案件审理结束之后,保证金将原封不动地归还给您。在本质上,它与未来是否会被判定为有罪无关。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在采取保释措施的这段时间内,案子并不会自主撤销,然而,这并不能必然意味着必将面临刑事审判。相反,法官会依据事实情况以及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深入且详细的评估,如果发现证据不够充分或者情节相对轻微,那么可能选择不起诉或者宣布无罪。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保释条件,例如定期向司法部门汇报自己的情况、不得未经允许擅自离开所在国境等。一旦出现任何违反此类规定的行为,将会被立即取消保释资格,甚至有可能再次面临逮捕与关押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