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贸市场竞标合法吗
无论涉及到哪一个职能部门进行相关费用的收取,都必须明确地揭示出具体的收费项目,并且需要核发相应的票据或收据,列明收费项目及其金额,同时加盖收费单位的财务印鉴或收费专用章,以及注明收款人信息。以工商机关为例,其负责收取的是商铺营业资格的管理费用;在税务方面,则主要征收营业税;而对于农贸市场的管理部门来说,他们还需收取摊位管理费用。部分市场可能会将这些费用一次性全部代工商、税务收取完毕,之后便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各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自身的职责范围,严格遵守并贯彻落实本通知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如发现有违反规定,未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或者采取变相方式继续收费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惩处,并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农贸市场收管理费犯法吗
农贸市场的收费行为在法律层面上具有其合理性。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该收费必须得到当地物价主管部门的许可和核准方能被视为合规行为。若市场能够向商贩提供诸如摊位租赁、经营管理、卫生环境以及安全保障等全方位的服务支撑,那么这部分额外付出是完全值得的。为了应对市场升级改造期间所带来的暂停营业情况对市场内商家生意带来的冲击,受到影响且短期内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的经营者,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临时迁往特定区域开展临时经营活动。
然而,必须提醒大家的是,任何未得到官方许可而私自在未经授权的范围内进行经营的行为都将被明确认定为无证占道经营。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零售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以下费用:
(一)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二)要求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的供应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
各部门在实施收费行为时务必明确告知收费项目、核对收款凭证、加盖财务专用章暨注明收款方身份信息等详细内容。举例来说,工商机关收取管理费用,税务机构则是依法征收营业税金;而农贸市场则按照相应规定,向商户收取摊位租赁费用等等。同时,所有的一次性代收费项目均不得再行额外收费。对于此类收费行为,相关部门有义务进行严格监管,对任何违规收费行为都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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