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保险不赔的几种情况

最新修订 | 2024-07-28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以下情况保险公司常拒赔:酒后、无证驾驶;地震损失;精神损失;维修中碰撞或盗窃;发动机进水损坏;单独轮胎爆破;车内物品紧急制动损害;拖曳事故;撞伤家庭成员;隐瞒疾病或高风险工作。
事故保险不赔的几种情况

一、事故保险不赔的几种情况

首先是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这两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规则,保险公司通常会依据相关规定予以拒赔;

其次是地震所引发的损失,由于地震风险具有其独特性,绝大多数的保险产品并没有将此类损失纳入保障范围之内;

再者是精神损失赔偿,由于保险事故所引发的精神损失赔偿,通常并不属于保险责任范畴;

此外,车辆在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损失,若在此期间发生碰撞或者被盗窃,保险公司亦不会对此类损失进行赔偿;对于发动机进水后所导致的损坏,保险公司同样不予理赔,这主要是因为发动机的损坏可能是由涉水或者二次点火所致;

最后,单独的轮胎爆破损失,保险公司通常不予理赔,但是由轮胎爆破引发的其他事故,例如碰撞等,则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需要注意的是,车内物品因紧急制动等原因而受到的损害,以及拖曳车辆或被他人拖曳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同样不会进行理赔。

另外,如果被保险人第三者责任险中撞伤自己的家庭成员,那么保险公司也不会对此类事故进行理赔。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隐瞒自身患有某种疾病,并且未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那么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会拒绝理赔。同样地,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隐瞒自己从事的高风险工作,那么保险公司也有可能会拒绝理赔。以上列举的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选择购买保险产品时,我们应该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充分理解其中的除外责任,以便尽可能地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二、事故保险公司可以垫付吗

交通事故中,您有权向保险公司提交垫付请求。但是,此项操作需要满足以下必备前提:

首先,必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出垫付医疗费用通知书,其次,应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该事故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由医疗机构所开具的用于支付医疗当事人的医疗费用发票及相关详细资料;

再次,被伤害方应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准确无误的签名认可。

另外,交通事故赔偿方面具体的计算规则如下:首先,医疗费用部分,应依据医疗机构提供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以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辅助证据来加以确定;其次,误工费部分,需根据受伤者的误工时间以及其收入状况来确定;

再者,护理费部分,应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来加以评估;

然后,住院伙食补助费部分,可以参照所在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接下来是交通费用部分,这部分金额要严格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移到其他医院接受治疗过程中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来进行计算;紧接着是残疾赔偿金的计算,这一部分主要根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净收入为衡量标准,自鉴定确定之日起,开始按照二十年的年限进行计算;

最后,我们会谈到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问题,这部分的计算方法是在受害者的抚养义务人存在且无法独立生活时,才能从被抚养人的抚养生活费中提取合理金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在近期,保险公司经常拒绝承担以下意外事件的赔偿责任:酒后驾车以及无驾照驾驶行为;由于地震引起的财产损失;精神层面上的伤害;在车辆修理期间发生的碰撞或者被盗事件;因发动机进水而导致的机械故障;单侧轮胎突然爆裂;车内物品因紧急刹车而受到的损伤;拖曳事故引发的损失;以及家庭成员在交通事故中的受伤情况;故意隐瞒的疾病或者从事高风险职业所带来的风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1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事故保险不赔的几种情况
一键咨询
  • 138****15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6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8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4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0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4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4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6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7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6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4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5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2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8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6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交通事故几种情况保险不赔
保险公司不会理赔的交通事故情况包括:驾驶员无资质或酒驾、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事故、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但保险公司需为伤者垫付抢救费用,并保留追偿权。其他商业保险的理赔情况需根据合同免责条款决定,但不得免除人身伤害和故意/重大过失导致的财产损失责任。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维修厂被盗,保险公司不赔,因这些场所应负责保管车辆。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有期徒刑有几种情况?有几种情况?有什么不同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有期徒刑什么意思有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剥夺一定时期人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我国刑法中适用最广泛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自由刑的代表,而自由刑的地位也曾受到冲击,这主要表现在,许多国家的罚金刑的适用数量占绝大多数,开放或半开放的设施使自由刑的面目有所改变。
二、有期徒刑有哪几种情况
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
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3、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执行刑罚,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应当参加劳动,除接受教育改造外,强迫接受劳动改造。
三、有期徒刑幅度都有哪些
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在阅读了上文之后,相信大家此时已经知道有期徒刑什么意思了吧。实践中虽然单罪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刑期在6个月到15年之间。但如果有数罪并罚的情况,那此时需要看总和刑期了。要是总和刑期没有超过35年的话,此时的最高刑为20年有期徒刑。但如果超过了的话,则最高刑可以达到25年。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交通事故几种情况保险不赔
保险公司不会理赔的交通事故情况包括:驾驶员无资质或酒驾、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事故、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但保险公司需为伤者垫付抢救费用,并保留追偿权。其他商业保险的理赔情况需根据合同免责条款决定,但不得免除人身伤害和故意/重大过失导致的财产损失责任。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维修厂被盗,保险公司不赔,因这些场所应负责保管车辆。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几种情况保险不赔
保险公司不会理赔的交通事故情况包括:驾驶员无资质或酒驾、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事故、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但保险公司需为伤者垫付抢救费用,并保留追偿权。其他商业保险的理赔情况需根据合同免责条款决定,但不得免除人身伤害和故意/重大过失导致的财产损失责任。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维修厂被盗,保险公司不赔,因这些场所应负责保管车辆。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挪用公款的三种情况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挪用公款的三种情况问题解答如下,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具体可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对这种情况的定罪,没有要求挪用公款的数额要达到较大,也没有规定挪用达到多长时间,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如果挪用公款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一般可不认为构成犯罪。
二是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这是指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作为挪用人或者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资本,如挪用人本人或者他人将挪用的公款用于生产、经营、买房出租,作为个人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入股资金,存人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取利等,如果行为人挪用公款后,为私利以个人名义将挪用的公款借给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使用的,不管这些单位是否将其挪用的公款用于营利活动,都应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而不能认为属于挪归公用,这里的数额较大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挪用公款5万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对于这种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法律既没有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多长时间,也不要求行为人营利的目的要真正达到。但如果行为人在案发前已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分别情节,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三是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如挪用公款用于建造私房、购置家具和其他生活用品、办理婚丧、支付医疗费或者偿还家庭、个人债务等。这种情况既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一定数额。也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一定时间。这里的数额较大也是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15万元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未还是指案发前(被司法机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发现前)未还。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益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虽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息的,从轻处罚。在实践中,也有这样的情形,行为人多次挪用公款,用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而每次挪用的间隔时间都不超过三个月,对此,应从第一次挪用公款的时间算起。连续累计至挪用行为终止。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挪用公款的数额按最后未归还的金额认定。
工伤认定有几种情况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工伤的类型有哪些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第
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
二、《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第
三、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第
四、患职业病的;第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第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第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在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时候往往就会认定劳动者构成工伤,但实际还是需要作出专门的认定才行,而不能任由用人单位或者受伤劳动者说了算。对于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此时可以申请进行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哪种情况是医疗过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哪种情况是医疗过错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情况属于医疗过错
1、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
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具体医疗过错而言,判断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基于新过失理论的合理性,该理论得到了广泛的确认。这就要求在讨论医疗过错的认定时,首先要对医疗行为所存在的特殊判断标准予以准确认识。
2、这个标准就是“医疗水准”。即,医师在进行医疗行为时,其学识、注意程度,技术以及态度均应符合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准的医师在同一情况下所应遵循的标准。日本有判决认为,医疗水准是一种已具备专家相应能力的医师,尽其钻研义务、转诊义务、说明、劝告义务的一个前提标准。以“医疗水准”作为判断医疗纠纷中医师或医院过错的标准,已是日本学说及审判实务上的共同见解。
3、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医学水准,也称学问水准,就是“在将来应予一般化之目标下,现在不断出现的基本研究水准。相比之下,医疗水准可谓”实践水准“,是”现在业已一般化、普遍化,在医疗上现在加以实施的目标。“由医学水准到医疗水准的过程,须经由三个阶段。第一为经验阶段。即针对某一特定疾病之治疗方法,医师将其实际治疗的情况、进程,具体地予以把握、思索,并加以验证,最后将其心得及结论在学术杂志上予以发表,以寻求共鸣。该阶段只是关心该问题的医师或医学研究人员个人的治疗经验,并未经其他医学工作者的质疑、追试,未受有他人的客观评价,自然不能作为判断临床医生过失的标准。
二、医疗过错的表现
1、侵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所谓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具备意思表示能力的患者,在非强制状态下充分接受和理解各种与其所患疾病相关的诊疗信息,在此基础上对医务人员制定的诊疗计划自愿做出选择的权利。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医务人员未尽注意义务
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该具有高度的注意,对患者尽到善良的谨慎和关心,以避免患者遭受不应有的危险或损害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普通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下列注意义务:
(1)有义务具备同一地区或相似地区并在相同条件下从业的医务人员通常所具有的学识和技术;
(2)有义务使用同一地区或相似地区并在相同条件下从业的医务人员在相同的病例中通常使用的注意和技术;
(3)有义务在实施技术或应用学识时使用合理技术和最佳判断。
3、伪造、涂改病历资料或病历材料不全等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材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材料。病历资料,是指患者在医院中接受问诊、查体、诊断、治疗、检查、护理等医疗过程的所有医疗文书资料。病历材料是认定案件事实、明确责任的最重要证据。而且病历资料主要掌握在医疗机构手里,医疗机构有保管病历资料的义务,因此,医疗机构具有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行为,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通事故几种情况保险拒赔
以下情况,保险公司将拒绝赔偿交通事故损失:驾驶员无合法驾驶资质或醉酒驾驶;被保险车辆丢失或被盗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在这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四种情况下可以离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怎么办离婚手续?国内诉讼离婚怎么办离婚手续?涉外离婚怎么办理离婚手续?一方失踪了怎么办理离婚手续?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四种情况下离婚手续的办理。 一、协议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国内诉讼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立案即可。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讼,在本地提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 3、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立案。 4、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提讼。 5、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6、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讼;对方提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7、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立案;提起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讼。 三、一方“失踪”,怎样离婚? 向“失踪”人户口所在地提讼。将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传票、裁判文书等。不过,前提是先穷尽其他送达方式。这种方式很好的解决了“老赖”、“玩消失”等行为造成的障碍。 四、涉外因素的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1、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办理离婚。 2、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办理离婚。 3、中国公民分居国内外,国内有权管辖,双方均可在国内一方住所地立案。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可以选择在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办理离婚诉讼。 5、外国人与中国人离婚,外国人提出离婚,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诉讼;中国人提出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诉讼。 6、国外判决在中国的承认,根据双方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没有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关系的,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来办理离婚手续。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2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几种情况保险不赔
保险公司在以下情况下可能拒绝赔偿:未按时缴纳保费、事故发生时保单已过期、事故属保险除外责任范围、提供虚假索赔材料、事故由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导致、超出保险金额或赔付次数限制等。请确保了解保单条款,避免索赔时产生纠纷。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保险索赔 > 事故保险不赔的几种情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