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套现行为可能触犯的相关法律条文主要涵盖了信用卡诈骗罪、非法经营罪以及与之有关的洗钱罪等几种类型。
然而,侵占罪往往并不被直接视为与套现行为有所牵连。侵占罪乃是指犯罪嫌疑人将其原本受托管理的他人财物违法性地据为己有并且拒绝归还的情况。而套现行为则更为关注金融交易的合法性问题,并非仅仅局限于对他人财产的非法占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对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二、套现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吗
该犯罪行为被界定为合同诈骗罪。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明确规定,倘若行为人采取虚构事实、利用他人名义等手段签署假的合同,从而实施诈骗行为的,便符合了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因此,以虚假合同为掩饰,实施套现行为的,无疑构成了合同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虽然套现行为极易触犯信用卡欺诈、非法经营乃至洗钱等各类刑事犯罪,然而它与侵占罪之间并无直接联系。侵占罪主要关注受人之托持有或管理他人财产的行为人将这些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拒绝归还,而相比之下,套现行为更多地牵涉到金融交易的合法性问题,不仅局限于以非法手段占据他人物品。因此,在对套现犯罪进行深入研究以及法律界定时,我们应当特别注重挖掘并解析其中包含的各种金融违法活动。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