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二审期间是否允许取保候审,法律明确将决定权赋予了人民法院。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并存在法定情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依法作出取保候审决定。而在二审阶段,对于那些已由原审判机构判决刑罚的当事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人民法院将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谨慎考虑后决定是否予以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刑事二审必须开庭的案件有哪些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处理以下几种案件时,必须组织成立合议庭并举行公开法庭审理:
(1)被告人或自诉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法院做出的事实与证据的判定持有不同见解,这一观点有可能会对最终的定罪裁决和量刑结果产生深远影响的上诉案件;
(2)被告被法院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3)被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4)其他法律明文规定需要进行开庭审理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在刑事案件的二次审判过程当中,关于是否给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取保候审待遇的决定权,是由人民法院所掌握的。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条件,依法对其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当已经被判决有罪的当事人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时,人民法院将会对相关案情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并谨慎地考虑是否批准这一请求。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