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知情没获利会构成帮信罪吗
在当事人未察觉并且无任何收益的前提之下,通常无法认定其涉及到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帮信罪)。针对帮信罪的成立要素,主要是行为人在知晓他人正利用信息网络开展犯罪行为后,依然选择提供援助,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攫取了非法所得。
然而,如果行为人并不清楚对方公民的犯罪行为,或者他们并没有享受到来自于上述援助活动的任何利润,使得他们并不能成为始作俑者,进而也不会被判定为帮信罪的被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不知情没得利构成盗窃罪吗
1、在不明真相的状况下,当事人并不具备实施盗窃罪所需的主观恶意。
2、而所发生的盗窃罪,则被视为故意犯罪,其是指具有非法占有所欲之目的者,利用秘密手段窜入他人居所或办公场所,非法取得他人私有财物,且涉及金额达到一定规模或次数众多。入户盗窃、持有武器进行盗窃、在公共场合扒窃等行为也属于此类范畴。
3、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若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恶劣情节,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无意识以及无利益获取的情景之下,该种状况通常不构成帮信罪行。帮信罪行的成立,是以行为人明确知晓他人正在运用信息网络来实施犯罪活动,而仍然提供协助并且从中获益为前提条件的。倘若行为人对于对方所进行的犯罪行为毫不知情或者没有从其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那么这种情况便不符合帮信罪行的构成要素,也无法被判定为帮信罪行。因此,在无意识以及无利益获取的情况之下,并不构成帮信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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