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的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制度乃是我国刑法诉讼体系中采用的一项强制措施,旨在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向司法机关交付一定额度的保证金或是提出合适的担保人之后,使得当事人可以在审判过程中继续留居于社会环境之中。此举既能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也对被取保候审者提出了严格的遵纪守法要求,以确保整个诉讼程序得以顺畅进行。适用该制度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由人民法院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涉嫌犯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风险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看守所的犯人每天都在做什么
罪犯在狱中服刑期间,其主要任务在于接受全面的教育矫正、积极的劳动改造,深入地学习反思,达到洗心革面、重新树立正确价值观的目标。在看守所内,应当对每名人犯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导以及必要的形势分析与劳动锻炼。在确保安全无虞且不干扰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看守所有权利组织罪犯参加适宜程度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二条
监室应当通风、采光,能够防潮、防暑、防寒。看守所对监房应当经常检查,及时维修,防止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
被羁押人犯的居住面积,应当不影响其日常生活。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强制措施,旨在通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收取保证金或者寻找担保人的方式,防止其在遵守法律规定且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参与社会活动。这一举措对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以及保证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不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