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费保险公司承担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险公司应对诉讼费、律师费以及其他必须支付且符合合理性要求的各项费用承担支付责任,除非在投保人所签署的保险合同中明确、清楚地加以排除或限制。然而,对于保险合同中所包含的撤销赔偿责任条款(即免责条款),保险公司仍需遵守如下规定:在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之际,必须以醒目的方式对这些条款进行提示,并且需要对其含义和后果向投保人进行详尽清晰的说明解释,务必保证投保人已经阅读并完全理解此类免责条款。若保险公司未能达到上述要求,此种情况下所设定的免责条款将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因此,我们不能仅凭保险公司在案件发生后援引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这个事实为由,便认为他们的抗辩理由充分有说服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二、律师费多久交
在一般的情况下,律师提供服务需要当事人事前支付费用,这即是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双方便需就代理费用或辩护费用达成共识。请务必在合同签署之前支付相关费用。另一种方式则是风险代理模式,即当事人与律师携手共进,在契约生效之初仅需支付少部分费用甚至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待争议事项得到解决且法律效益经评估确认之后,再依据争议涉及的标的金额或实实在在的司法效果,按照双方协议的比例分配律师费用。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保险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合理赔付责任,除非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清楚地约定排除此种责任;同时,撤销赔偿责任条款(即所谓的“免责条款”)必须于签署合同时,以显著、醒目的方式进行提示,并对其具体含义予以详细且明确的说明。若未能充分履行上述告知义务,该等免责条款将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保险公司在事后援引免责条款作为抗辩理由,并不必然被视为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