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厂出险保险公司不赔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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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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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保险公司拒赔,可通过投诉保险公司或银监会解决,也可直接诉诸法院。保险合同规定了赔偿期限,逾期未履行需担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或限制保险金权益。理赔流程包括:现场核实、资料审查、责任认定和决定理赔结果(一般10个工作日内赔付)。
修理厂出险保险公司不赔怎么办

一、修理厂出险保险公司不赔怎么办

若保险公司未能给予理赔赔偿,您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首先,您可选择向该保险公司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其次,如果前述途径未能解决问题,您亦可考虑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合同中对于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通常都有所约定,保险人应严格遵守并按约履行其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若保险人未能及时履行上述义务,除了需支付保险金之外,还应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此外,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涉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同时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获取保险金的合法权益。关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当投保人提出理赔申请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将亲自前往事故现场核实实际情况;其次,保险公司将对投保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详细审查,以确定理赔义务是否合理;再次,保险公司将明确责任方;最后,保险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决定理赔是否生效,若理赔生效,保险金通常会在10个工作日内到达指定账户,否则将会通知投保人具体原因。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修理厂扣车是不是违法

当汽车在维修厂接受服务时,若车主未结清费用而被维修厂扣押车辆,这并不构成违法行为,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维修厂有权享有人身留置权,但必须满足特定前提条件且仅限于合同双方事先约定的情形。若车主已圆满交纳所欠的修理费用,那么维修厂便无正当理由继续扣押车辆,此时车主可依据相关法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例如向警方求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若保险公司拒绝进行赔偿处理,您可以采取向保险公司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举报的方式来寻求帮助;另外,亦可选择直接申诉至相关司法机构。在保险合规方面,已明确规定了相应的赔偿期限,如逾期未能予以履行则依法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民众注意,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任何形式对保险金权益进行非法干预或者限制。至于理赔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四项重要环节:首先需要开展现场核实工作,紧接着进行资料审查,随后进行责任判定并最终作出理赔决议(常规情况下,赔付时间应控制在十个工作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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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厂出事故保险不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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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厂出事故保险赔不赔
在维修期间车辆出事故致损,保险公司可能拒赔。但如因交通事故造成特定财产损失,如车辆修理费、车内物品损失及救援费用,如侵权方承认,法院通常会支持索偿。若车辆全损需购新车,将以事故时旧车价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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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问一下 就是车辆在别的修理厂修车 那个修理厂修不了 车主自己找的人过去修 修车厂的人白天修 车主找的人晚上修 之后 车辆发动机出现问题 车主找的这个人已经赔偿2万了 维修发动机总共3万一千七百多 现在又要钱不给就打官司(去修理厂时车辆是拖过去的)要是打官司 车主找的这个人有胜算吗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而其中又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紧密相关。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另外,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会影响到赔偿责任的承担比例,因为赔偿责任是以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因为你提供的事故信息不是很全面,我还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信息,所以需要向你确认几个问题。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在甘肃 兰州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能否具体描述一下事故的经过?具体是什么时间死的,当场死亡?住院死亡?出院后死亡?你关心责任如何划分,是不是想知道最终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
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的“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也是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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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理厂出事交强险赔偿吗?
在修理厂出事交强险赔偿的。车辆因为故障拉到修理厂进行维修,在这个过程中,因为意外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财产损失或者人员受伤的,这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内,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后,会启动理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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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打算和朋友合伙开一家修理厂现在需要租房子求一份修理厂租赁合同范本我好参考一下
[律师回复] 你好修理厂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修厂是甲方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 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丙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 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丙方经营,由乙方、 丙方纳税,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
  
4、承包期间,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为人民币___元整(¥______元),承包 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_个月起付,每月份的_号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应对承包前仓库的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并决定如何处理所盘存的零配件;其余各类 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工房、车间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 及其附属设施非经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 外)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 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 此申明的义务。
  
10、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 双方共同承担;
  1
1、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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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作出清理。合同签定之日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 的所有债权债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丙方无关,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生效日后产生的所有 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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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乙、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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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 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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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各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____计算。
  20、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生效。
  甲、乙、丙三方 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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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 如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全保车俩,出车祸,车在指定修理厂,车修好了,修理厂不放车
[律师回复] 从法理上讲,修理厂最起码要把油费补上,另外车子行驶必然有损耗,也应该折价赔偿。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修理厂很容易推诿责任,借口是在帮你试车呢。  
一、一个法律陷阱:修理工擅自开车,如果出了车祸,车主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故造成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由肇事司机和车主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车主可能很不理解,明明是修理工擅自开的车,为什么出了车祸后,还要车主附上连带赔偿责任?因为在法理上车主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退一步,如果不认定为连带责任,将来必定会有人钻法律空子,出任何车祸,只要不是车主本人开的,都可以借口是当时开车的人擅自驾驶的,从而逃避法律责任的承担,这样不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利益。  
二、最好的解决办法:修理前与修理单位签署协议,明确赔偿责任,有利于车主维权。  其实很简单的办法,就是把车主担心的东西,统统变成书面的东西,双方签订一个协议,协议上写明,在修理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赔偿责任由谁承担,赔偿费用如何计算。这样如果出了事,互相之间也不必扯皮,一切按合同来。  其实要知道自己的车在修理时有没有被人动用过,有两个简单的方法可以检测。  
1、检查公里数。在维修过程中,汽车可能会有一定里程的移动,但是公里数大多不会超过3公里。车主可以在进厂时记录下仪表上的公里数,在出厂时再与之核对。  
2、核对油表。如果耗油量过大,就说明车子有被擅自开过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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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厂撞车保险公司要赔不赔
在车辆维修期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受害者可向责任方追偿,包括车辆维修费、载物损失、救援开支及车辆更换成本。维修厂有责任妥善保管和确保维修质量,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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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开去修理厂喷漆,修理厂开出去和别的车撞了
[律师回复]   从法理上讲,修理厂最起码要把油费补上,另外车子行驶必然有损耗,也应该折价赔偿。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修理厂很容易推诿责任,借口是在帮你试车呢。  
一、一个法律陷阱:修理工擅自开车,如果出了车祸,车主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故造成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由肇事司机和车主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车主可能很不理解,明明是修理工擅自开的车,为什么出了车祸后,还要车主附上连带赔偿责任?因为在法理上车主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退一步,如果不认定为连带责任,将来必定会有人钻法律空子,出任何车祸,只要不是车主本人开的,都可以借口是当时开车的人擅自驾驶的,从而逃避法律责任的承担,这样不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利益。  
二、最好的解决办法:修理前与修理单位签署协议,明确赔偿责任,有利于车主维权。  其实很简单的办法,就是把车主担心的东西,统统变成书面的东西,双方签订一个协议,协议上写明,在修理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赔偿责任由谁承担,赔偿费用如何计算。这样如果出了事,互相之间也不必扯皮,一切按合同来。  其实要知道自己的车在修理时有没有被人动用过,有两个简单的方法可以检测。  
1、检查公里数。在维修过程中,汽车可能会有一定里程的移动,但是公里数大多不会超过3公里。车主可以在进厂时记录下仪表上的公里数,在出厂时再与之核对。  
2、核对油表。如果耗油量过大,就说明车子有被擅自开过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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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厂修完车保险公司不赔怎么办
1. 保险未履约,可向监管部门投诉或仲裁,无果可诉讼维权。 2. 消费者投诉为购物纠纷向保护组织求助,保护自身权益。 3. 仲裁是双方自愿提交非司法机构裁决的制度。 4. 起诉是当事人向法院请求审判,要求被告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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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开去修理厂喷漆,修理厂开出去和别的车撞了
[律师回复]   从法理上讲,修理厂最起码要把油费补上,另外车子行驶必然有损耗,也应该折价赔偿。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修理厂很容易推诿责任,借口是在帮你试车呢。  
一、一个法律陷阱:修理工擅自开车,如果出了车祸,车主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故造成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由肇事司机和车主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车主可能很不理解,明明是修理工擅自开的车,为什么出了车祸后,还要车主附上连带赔偿责任?因为在法理上车主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退一步,如果不认定为连带责任,将来必定会有人钻法律空子,出任何车祸,只要不是车主本人开的,都可以借口是当时开车的人擅自驾驶的,从而逃避法律责任的承担,这样不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利益。  
二、最好的解决办法:修理前与修理单位签署协议,明确赔偿责任,有利于车主维权。  其实很简单的办法,就是把车主担心的东西,统统变成书面的东西,双方签订一个协议,协议上写明,在修理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赔偿责任由谁承担,赔偿费用如何计算。这样如果出了事,互相之间也不必扯皮,一切按合同来。  其实要知道自己的车在修理时有没有被人动用过,有两个简单的方法可以检测。  
1、检查公里数。在维修过程中,汽车可能会有一定里程的移动,但是公里数大多不会超过3公里。车主可以在进厂时记录下仪表上的公里数,在出厂时再与之核对。  
2、核对油表。如果耗油量过大,就说明车子有被擅自开过的可能。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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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装修房产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新购(建)房屋初次装修费r 1、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对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有如下规定:r“ 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r 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r 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r 2、《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 第一条“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规定如下:r“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r 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吉地税发〔2006〕42号规定:“对新建房屋进行初次装修,凡属于房屋不可分割的吊顶、高档灯具、墙饰、地砖、门窗等投资,不论其帐务如何处理,一律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r因此,对新建房屋进行首次装修中,凡属于房屋不可分割的吊顶、灯具、空调、地砖、门窗、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装修费用,属于使房屋这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会计核算上应该计入固定资产的原值,缴纳房产税。r 二、旧房改扩建重新装修费用r 1、《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六条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 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 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r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中关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有如下规定:r“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r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r依据上述规定,对于旧房的更新改造(改扩建)支出应该予以资本化,增加房产的账面价值,对于旧房的维修费,应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r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规定:r“ 一、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r 二、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r 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吉地税发〔2006〕42号规定:“对旧房重复装饰装修的投资额,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凡记入固定资产科目,增加房产原值的,征收房产税,未增加房产原值的,不征收房产税。”r因此,对于旧房的更新改造(改扩建)支出,通常都是为改善房屋的使用功能,增添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应该计入房产原值;更换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应该按加新减旧的方式计入房产原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维修和更换时作为维修费计入当期费用,不计入房产原值。r 三、租入房产发生的装修费r1、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中关于“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有如下规定:r“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予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r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 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r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r对于承租方,对房产没有所有权,不是房产税的纳税人,因此不能将发生的装修费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r3、《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相关文件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通知》(琼地税发[2009]108号)规定:“企业将承租的房产进行加层、扩建或拆除重建,双方协议对加层、扩建、重建新增加的房屋面积,在若干年内,由承租企业使用不交房租,期满后承租企业无偿将房产归原房主所有,协议租赁期间,由原房屋产权所有人按房产出租方式缴纳房产税。计税依据以加层、扩建、重建新增加的房屋面积的建造合同金额为准,按协议租赁年限平均计算年应纳房产税税额。承租人将租用的房产进行维修、改造,若干年内以支付修理费抵交房产租金,应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税。如原有租约的,按租约租金收入计税,如无租约的,按支付的修理费用为租金计税。”r因此,租入房产由承租人承担的装修费用,作为承租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不能要求承租人以装修费为依据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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