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交通运输局扣的车不处理有影响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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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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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驾驶者须知:1. 逾期未处理罚单,每日3%滞纳金,上限罚金金额;2. 触犯监控或违停,需15天内到交通局换通知书,逾期滞纳金;3. 违规超三次,驾照可能暂扣;10次以上,车辆可被扣;4. 未处理违规,车辆无法通过审验;5. 事故后未处理,保险拒赔;6. 转让车辆前,违规须结清,否则新车主承担。
被交通运输局扣的车不处理有影响吗

一、被交通运输局扣的车不处理有影响吗

对于各位驾驶者而言,其影响如下所示:1.滞纳金处罚问题:若驾驶者收到交通管理机构开具的处罚通知单,而未能在规定期限15日内予以处理,则该罚单将会触发滞纳金机制,然而并不会因此额外扣除驾照分数。滞纳金的增长速度为每日3%,最高额度不得超过罚款的原始金额;2.针对电子监控设备捕捉到的违规行为以及违法停车现象,驾驶者需携带驾驶证及行驶证前往交通管理机构更换处罚通知书。一旦处罚通知书生成,驾驶者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否则也将面临滞纳金的困扰;3.扣押证件与车辆:若驾驶者累积的违规行为超过三次且未予处理,在道路上遭遇交通管理机构检查时,可能会导致驾驶证被暂扣。倘若累计的违规行为达到或超过十次仍未处理,交通管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车辆实施扣押;4.无法进行车辆检验:若驾驶者未能妥善处理违规事项,那么其车辆将无法顺利通过季度审验、综合审验以及年度审验等环节;5.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如驾驶者未能及时处理违规事项,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提供相应的赔偿服务;6.无法进行车辆过户:在汽车进行过户手续之前,驾驶者必须先将所有的违规记录处理完毕,否则这些违规记录将由接手车辆的新车主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被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我该如何处理

当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而被原告起诉时,作为被告须及时接收并阅读由人民法递交的相关起诉书内容。为了有效应对此类纠纷,在收到起诉书之后,被告需要做好充分的应诉准备工作。以下是几点具体建议:

首先,被告有权根据起诉书的详细情况,提交一份具针对性的答辩状予以回复和反驳;

其次,答辩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自接到起诉书之日起计算,为期十五天)提交给法院;

第三,即使被告未作出答辩,也不会影响法院正常进行案件审理程序;

第四,若存在反诉的可能性,被告可以在答辩过程中提出反诉请求;

最后,如果被告认为受诉法院对于该案件无管辖权,则可以在答辩期间内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同时,针对原告的起诉,被告还需积极准备自身的证据材料。在后续的诉讼流程中,被告应严格遵守法院的传唤要求,准时出席庭审,并在法庭上展示自己的证据,有力地反驳对方的主张,以此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尊敬的驾驶员们:请注意以下事项: 1.若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违章罚单,将被视为拖欠罚款,每延迟一日将会产生3%的滞纳金,直至达到最高罚款金额为止; 2.一旦违反道路监控系统或者发生违法停车行为,必须于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前往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更换相关通知书,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3.当累计违规次数超过三次时,驾驶员的驾驶证有可能会被暂时扣留;而累计次数超过十次时,所驾驶的车辆也有可能面临被扣押的风险; 4.如果违规行为尚未得到妥善处理,车辆将无法顺利通过年检; 5.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若未能及时处理相关事宜,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6.在进行车辆转让之前,所有的违规记录都需要得到妥善解决,否则新车主将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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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额赔偿制度  对于因承运人过失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各种运输方式一般都通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最高的赔偿数额,称为赔偿限额。该赔偿限额往往低于货物的实际损失。交通运输业实行限额赔偿制度的原因主要有:  
1.按实际损失赔偿,交通运输企业负担过重,将会制约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商品的品种越来越复杂,价格越来越高,对运输的要求越来越高,交通运输业承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但我国的运费水平普遍较低,存在“高物价、低运价”的情况。在低运价的条件下,运输业的运输收入主要用于支付运输成本,若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则一些运输企业将难以经营下去。  
2.运费未与货物价格直接挂钩。  当前,运输企业运输的货物品种繁多,价格差异巨大,但我国的运费水平主要是以运输成本为基础并结合国家经济政策而制定的,并未考虑货物本身价格的贵贱。货物的运价率虽有区别,但高低相差不过几倍,远不能适应各种货物的实际价格的差异。故运输企业承担的货物损失价值与其所获得的收益是不相称的。  
3.国家价格管理体制的变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地区商品价格的差异逐渐在扩大,即使同一地区、同一产品的价格也不尽相同,而交通运输业的运价则较为固定,有些运输方式还实行国家定价,即不能随行就市加以变化,从而出现了以“死运价”对“活物价”的状况。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几个托运人运输同一品种的货物,向运输企业交纳相同的运费,发生事故后,却索取不同数额的赔偿金的情况。这种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状况也是不合理的。  
4.运输中的风险,不应全部由运输业承担。另外,实行限额赔偿制度也是国外交通运输业的惯例。  货物运输的产品是货物的位移,完成一个运输过程往往要跨越广大的地区。我国是一个大国,各地区的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存在巨大的差异,在运输过程中,不能确定的外部因素极多,运输业负担的风险也随之加大。这些危及安全的因素,绝不是运输业本身所能解决得了的。显然,发生事故都要承运人全部包下来是不公平的。应寻求承、托双方共同分担风险的有效方法。  
(二)保价运输的概念  保价就是货物的保证价值,也可称为声明价格。所谓货物保价运输,是指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声明其价格并向承运人支付保价费用,由承运人在货物损失时按声明价格赔偿的一种货物运输。货物保价运输既是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也是实行限额赔偿后,保证承运人、托运人利益对等的一种赔偿形式。  
(三)保价运输的特点  
1.保价运输是运输企业实行限额赔偿后,为了保证承运人、托运人双方权益对等,在法律上给予托运人的一种权利。在运输企业承运时,法律上保证托运人自愿决定是否行使这个权利。  
2.保价运输的货物,在起运地和目的地之间流动,并一直处在运输企业职工的劳动和监护下,这有利于货物安全运送到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  
3.托运人应以全批货物的实际价格作为保价金额。货物的实际价格除货物自身的价格外,还包括承运前已发生的税款、包装费用和运输费用。  
4.保价运输除对托运人的损失起补偿作用外,运输企业可以直接采取特殊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  
5.货物保价运输的责任是从承运人承运货物时起至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止全程负责。  二、货物保价运输与货物运输保险的区别  货物保价运输与货物运输保险虽然都有补偿托运人或收货人经济损失的目的,但是两者的性质不同:  
1.责任依据的法律不同。  保价运输责任的法律依据是有关运输法律法规;而运输保险责任的依据是保险法规。  
2.责任基础不同保价运输责任的基础主要是因承运人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运输保险责任的基础主要是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非人为。  因素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的有关规定,保险货物因承运人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保险人向投保人补偿后,有向承运人追偿的权利。  
3.赔偿方式不同。  保价运输赔偿的依据是保价协议,它是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根据此协议,托运人要缴纳一定的保价费,承运人以保价金额承运,发生承运人责任的损失时按保价运输的原则赔偿,即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运输保险的赔偿依据是保险协议,根据该协议,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4.目的不同  保价运输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限额赔偿不足以补偿托运人损失而设立的一种特殊的赔偿制度。运输保险目的则是为了解决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社会救济问题。前者是运输责任的延续,后者是一种社会补偿方式。  
5.对货物的安全管理不同  货物保价运输是货物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承运人作为合同的一方直接参加货物的运输工作,有条件对保价货物采取特殊的安全管理措施。对于货物运输保险,因保险公司不参与运输管理,它只是一种经济补偿形式。  
6.资金运用的范围不同  运输保险的保费收入,除用于赔偿外,主要用于整个社会的经济、福利等设施的建设。而保价运输的保费收入,除用于赔偿外,主要用于改善运输设施,保证运输安全,提高运输质量,比运输保险更直接地照顾了托运人、收货人的权益。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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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空运货物运输协议 青岛海尔海外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出运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或承运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有关空运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航线 始发地或装运港、目的地或卸货港或到达港等详见《招标书》及《中标通知书》。 2.货名 本合同只适用于双方经销协议或买卖合同中列明的如下货物: 手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冰柜等家用(民用)电器产品及其零备件、样本、宣传材料、促销品等的进出口。 3.合同运价及运价表 3.1空运费及其它费用 在本合同期间内,乙方同意空运费及其他费用按《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确定的价格条款执行。 3.2空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支付 3. 2.1 乙方在出运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应将正本提单提供给甲方,同时提供该提单项下发生的空运费及其他费用的发票,不按此要求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3. 2.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支付空运费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在此同意,甲方收到乙方退回合格的核销单、合格的结关退税报关单以及其他所需单据后,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空运费及其他费用,每月25日前结算经甲方书面审核确认的上个月的可以结算的空运费及其他费用。甲方一旦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支付空运费及其他费用给乙方,即视为付款义务履行完毕。 3. 2.3在每次结算空运费及其他费用前,乙方或乙方代理应当提前7天(法定节假日不包括在内)向甲方发出书面申请,告知甲方结算空运费及其他费用的具体时间。如因乙方代理没有及时发出书面申请的原因而导致乙方不能在每月25日前及时收到由甲方书面审核确认上个月的空运费及其他费用,则甲方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3. 2.4非指定港或内陆点的有关附加费,参照乙方的有关规定,乙方将提供最优惠价格交甲方确定。 3. 2.5空运费,可以预付或到付,或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执行。 3. 2.6合同中装运港或到达港将根据出运方的要求随时增加或减少,具体费用等由双方另行协商。 3. 2.7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承运方公开的空运费及其他费用降低,则双方的合同空运费及其他费用将根据降低的幅度作相应调整。 3.3双方约定的上述空运费及其他费用有效期间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协商以后三个月运价,如不能达成一致,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4.总则 4.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提供到达卸货港的充足和切实的舱位,合同双方应在船期信息方面保持沟通。 4.2对每一港口乙方提供每周固定航班的运输。 4.3订舱时,甲方或其代理应向乙方或其代理提供本合同合同编号,该编号应在提单上注明,如编号不明确时,订舱货物不能享受合同运价,也不能计入最低货量。 4.4乙方同意在合同的规定下提供全程联运服务。 4.5甲方应每月向乙方提供订舱货物通知单,包括所需舱位、合同编号、出运货物、对运输的特殊要求及预计出运时间等;甲方或其代理按周航班前2天向乙方或乙方代理确认下航次所需的舱位、出运货物、对运输的特殊要求及预计出运时间等,乙方应提供全面的合作。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甲方在每月订舱货物通知单中所要求的舱位,如果甲方不能接受或舱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乙方要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允许甲方另找承运人。 5.提单 甲方同意在凡由乙方各航线承运的货物(包括中转货物和内陆点货物)使用乙方全程联运提单。 6.不可抗力 合同双方只有在下列情况中才能免除应负的责任:或不为合同双方所能控制的情况。 7.变更、解除 7. 1、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或双方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合同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30天后变更或解除,甲方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不需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 7. 2、乙方不得因甲方未及时付款而推迟履行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 7. 3、如乙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 4、除上述原因,合同双方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达成一致协议后,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8、其他约定: 8. 1、甲方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代理支付相关款项外,不需承担乙方的任何费用、利润损失、其他特殊或间接或意外或后续的损失、应由乙方负担的税金和其他款项等。甲方因故未及时支付合同金额,可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甲方向乙方代理补交时,乙方代理未向甲方主张支付逾期期间利息的,视为乙方放弃。法律规定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纳的税款时,甲方有权代扣代缴;甲方未从支付的合同金额中扣除时,乙方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8. 2、双方之间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与本合同有不同约定时,以本合同为准。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将自己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时,甲方只需通知乙方即可。同时,乙方同意如其与该第三人发生争议,不会涉及甲方;如涉及到甲方作为争议的一方,乙方同意将该纠纷提交到甲方所在地人民诉讼解决。 8. 3、乙方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已书面告之甲方其与甲方关联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及合同履行情况,否则造成甲方与其关联企业为同一目的与乙方重复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8. 4、如本合同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和合同鉴证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税费和费用。因乙方未办理相应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因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履行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发生的其他业务出现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诉讼解决。以前如有不同约定的,以本条约定为准;以后如无不同约定时,均适用本条约定。 10、乙方开户银行: ,帐号: ,如开户银行或帐号有改变应书面通知甲方。 1 1.合同有效期 受限于本合同第 3.3条之约定,本合同有效期至2004年12月31日止,除非在本合同到期日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可以6个月为单位自动延续。 1 2.违约 甲方应事先对货运有关要求明确并得到乙方确认,乙方对违反航期、港口及相关服务等约定项目的,应当支付甲方违约金。 12.1由于承运方责任发生错运、错交,应无偿运回到合同指定的目的港,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如由此发生逾期运到,按货物运费每逾期一天支付5%的违约金给出运方。 12.2由于承运方责任不能按规定航期运输出运方的产品,承运方按该批货物总值的10%偿付出运方违约金。 12.3承运方未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目的港,每逾期一天,按货物空运费的2%支付出运方违约金。 12.4承运方从承运货物时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损坏,由承运方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出运方。 1 3.其它 13.1本合同系双方口头协商一致后形成的书面合同,未尽事宜应通过合同双方,在相互合作和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所达成的协议应视为本合同的附件。 13.2在相互合作的精神下,合同双方应保持经常性的、多层次的(包括合同有关方和各自授权的代理)交流和协商,以保证优质服务和满足甲方在运输方面的要求。 13.3对于其它航线,乙方也将提供最优惠价格,同时甲方也将向乙方提供最大的箱量,具体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13.4未述事宜按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条约执行。 13.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6本合同由甲方指定的海尔集团电器产业有限公司或甲方不时指定的其他海尔公司来执行。 13.7《招标书》、《中标通知书》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司(公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签约人: 签约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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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毒品罪中的运输如何理解
运输毒品是指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在我国领域内将毒品从此地转移到彼地。运输毒品必须限制在国内,而且不是在领海、内海运输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否则便是走私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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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怎么写货物运输运输协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空运货物运输协议 青岛海尔海外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出运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或承运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有关空运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航线 始发地或装运港、目的地或卸货港或到达港等详见《招标书》及《中标通知书》。 2.货名 本合同只适用于双方经销协议或买卖合同中列明的如下货物: 手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冰柜等家用(民用)电器产品及其零备件、样本、宣传材料、促销品等的进出口。 3.合同运价及运价表 3.1空运费及其它费用 在本合同期间内,乙方同意空运费及其他费用按《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确定的价格条款执行。 3.2空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支付 3. 2.1 乙方在出运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应将正本提单提供给甲方,同时提供该提单项下发生的空运费及其他费用的发票,不按此要求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3. 2.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支付空运费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在此同意,甲方收到乙方退回合格的核销单、合格的结关退税报关单以及其他所需单据后,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空运费及其他费用,每月25日前结算经甲方书面审核确认的上个月的可以结算的空运费及其他费用。甲方一旦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支付空运费及其他费用给乙方,即视为付款义务履行完毕。 3. 2.3在每次结算空运费及其他费用前,乙方或乙方代理应当提前7天(法定节假日不包括在内)向甲方发出书面申请,告知甲方结算空运费及其他费用的具体时间。如因乙方代理没有及时发出书面申请的原因而导致乙方不能在每月25日前及时收到由甲方书面审核确认上个月的空运费及其他费用,则甲方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3. 2.4非指定港或内陆点的有关附加费,参照乙方的有关规定,乙方将提供最优惠价格交甲方确定。 3. 2.5空运费,可以预付或到付,或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执行。 3. 2.6合同中装运港或到达港将根据出运方的要求随时增加或减少,具体费用等由双方另行协商。 3. 2.7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承运方公开的空运费及其他费用降低,则双方的合同空运费及其他费用将根据降低的幅度作相应调整。 3.3双方约定的上述空运费及其他费用有效期间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协商以后三个月运价,如不能达成一致,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4.总则 4.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提供到达卸货港的充足和切实的舱位,合同双方应在船期信息方面保持沟通。 4.2对每一港口乙方提供每周固定航班的运输。 4.3订舱时,甲方或其代理应向乙方或其代理提供本合同合同编号,该编号应在提单上注明,如编号不明确时,订舱货物不能享受合同运价,也不能计入最低货量。 4.4乙方同意在合同的规定下提供全程联运服务。 4.5甲方应每月向乙方提供订舱货物通知单,包括所需舱位、合同编号、出运货物、对运输的特殊要求及预计出运时间等;甲方或其代理按周航班前2天向乙方或乙方代理确认下航次所需的舱位、出运货物、对运输的特殊要求及预计出运时间等,乙方应提供全面的合作。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甲方在每月订舱货物通知单中所要求的舱位,如果甲方不能接受或舱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乙方要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允许甲方另找承运人。 5.提单 甲方同意在凡由乙方各航线承运的货物(包括中转货物和内陆点货物)使用乙方全程联运提单。 6.不可抗力 合同双方只有在下列情况中才能免除应负的责任:或不为合同双方所能控制的情况。 7.变更、解除 7. 1、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或双方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合同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30天后变更或解除,甲方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不需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 7. 2、乙方不得因甲方未及时付款而推迟履行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 7. 3、如乙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 4、除上述原因,合同双方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达成一致协议后,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8、其他约定: 8. 1、甲方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代理支付相关款项外,不需承担乙方的任何费用、利润损失、其他特殊或间接或意外或后续的损失、应由乙方负担的税金和其他款项等。甲方因故未及时支付合同金额,可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甲方向乙方代理补交时,乙方代理未向甲方主张支付逾期期间利息的,视为乙方放弃。法律规定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纳的税款时,甲方有权代扣代缴;甲方未从支付的合同金额中扣除时,乙方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8. 2、双方之间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与本合同有不同约定时,以本合同为准。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将自己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时,甲方只需通知乙方即可。同时,乙方同意如其与该第三人发生争议,不会涉及甲方;如涉及到甲方作为争议的一方,乙方同意将该纠纷提交到甲方所在地人民诉讼解决。 8. 3、乙方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已书面告之甲方其与甲方关联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及合同履行情况,否则造成甲方与其关联企业为同一目的与乙方重复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8. 4、如本合同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和合同鉴证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税费和费用。因乙方未办理相应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因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履行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发生的其他业务出现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诉讼解决。以前如有不同约定的,以本条约定为准;以后如无不同约定时,均适用本条约定。 10、乙方开户银行: ,帐号: ,如开户银行或帐号有改变应书面通知甲方。 1 1.合同有效期 受限于本合同第 3.3条之约定,本合同有效期至2004年12月31日止,除非在本合同到期日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可以6个月为单位自动延续。 1 2.违约 甲方应事先对货运有关要求明确并得到乙方确认,乙方对违反航期、港口及相关服务等约定项目的,应当支付甲方违约金。 12.1由于承运方责任发生错运、错交,应无偿运回到合同指定的目的港,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如由此发生逾期运到,按货物运费每逾期一天支付5%的违约金给出运方。 12.2由于承运方责任不能按规定航期运输出运方的产品,承运方按该批货物总值的10%偿付出运方违约金。 12.3承运方未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目的港,每逾期一天,按货物空运费的2%支付出运方违约金。 12.4承运方从承运货物时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损坏,由承运方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出运方。 1 3.其它 13.1本合同系双方口头协商一致后形成的书面合同,未尽事宜应通过合同双方,在相互合作和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所达成的协议应视为本合同的附件。 13.2在相互合作的精神下,合同双方应保持经常性的、多层次的(包括合同有关方和各自授权的代理)交流和协商,以保证优质服务和满足甲方在运输方面的要求。 13.3对于其它航线,乙方也将提供最优惠价格,同时甲方也将向乙方提供最大的箱量,具体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13.4未述事宜按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条约执行。 13.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6本合同由甲方指定的海尔集团电器产业有限公司或甲方不时指定的其他海尔公司来执行。 13.7《招标书》、《中标通知书》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司(公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签约人: 签约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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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包机运输怎么写合同,包机运输的运输范本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物流包机运输合同的范本 包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1.包机人于____年月日起包用型飞机架次担任(旅客、货物、客货)包机运输,其航程如下;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日; 包机费总共人民币________元。 2.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3.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能利用空余吨位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4.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5.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____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6.在执行本合同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7.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客货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哈尔滨违章车辆扣押后,还可以开车去哈尔滨市道路运输局吗
[律师回复] 2020滴滴顺风车是不是合法的
自从出现滴滴司机杀害女乘客的事情后,滴滴平台已经在全国下架了顺风车业务,滴滴顺风车虽然合法,但已经另公民产生很大的信任危机。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八条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滴滴公布自查进展,顺风车平台业务全国停业整改一周》
我们在针对郑州顺风车案件的自查中发现,该接单账号归属于嫌疑人父亲,且正常通过了滴滴顺风车注册时的三证验真、犯罪背景筛查和接首单前须进行人脸识别等安全措施。嫌疑人系违规借用其父顺风车账号接单。
同时,我们原有的夜间安全保障机制不合理,导致在该订单中针对夜间的人脸识别机制没有被触发。此外,嫌疑人在案发前,曾有一起言语性骚扰投诉记录,客服五次通话联系不上嫌疑人,由于判责规则不合理,后续未对投诉做妥善处理。
鉴于以上问题,我们决定即日起做如下自查整改措施:
1、自5月12日零点起,顺风车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下线,停业自查整改一周;
2、其他平台业务对全量司机全面审查,用一切手段清理平台上可能的人车不符情况;
3、运营及客服体系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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